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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出台,食品行业更加规范化
来源:《国家品牌食品周刊》  2018-12-05 10:38 作者:苏慕涵

宝剑锋自磨砺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历经四审后终于出台。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电子商务法》,并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在我国网络与信息立法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几年来,电商势头迅猛,微商泛滥,行业乱象丛生。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蓬勃发展时期,渗透广、变化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立法中既要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也要为未来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电子商务法》不仅重视开放性,而且重视前瞻性,以鼓励创新和竞争为主,同时兼顾规范和管理的需要,为我国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奠定了体制框架。作为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关系到千千万万的电商和消费者,更与蓬勃发展的网络食品行业息息相关,它的出台意味着网络食品行业秩序的正式建立,这将进一步促进网络食品行业规范化发展。

当前食品产业最大的机遇,就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提出的,中国人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那么,食品行业的规范化、安全化、现代化亟需建立一个保护系统,使行业更加健康发展。

我国是全球第一大食品消费市场,其中食品网络销售是电子商务中迅猛发展的领域。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是消费者海淘、代购的热门食品;网络外卖订餐、生鲜电商、跨境电商以及共享厨房、共享餐厅、微商等均是电子商务领域不断丰富和创新的商业模式。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刘金瑞表示,《电子商务法》所针对的主体,囊括了在淘宝、微信和各类有海淘功能的APP上从事电子商务的自然人,也包括在微信朋友圈或微信群里开展代购和微商活动的个人。

当这部被称为“世界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法律”的《电子商务法》横空出世后,是否会对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新挑战?这样一部被贯之以“促进法”“保护法”“平台法”的新法会给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怎样的改变与影响呢?

新规范:与食品行业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领先的电子商务市场。同时,我国还是全球第一个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也是第一个专门制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国家。

在业内专家看来,作为世界上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的问世,不仅对我国未来的网络与信息立法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而且对世界范围内如何开展网络与信息领域立法提供了借鉴样本。

“《电子商务法》中的若干条款都与食品行业密切相关。”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刘金瑞表示,《电子商务法》涵盖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平台义务、税务、合同、消费者保护、知识产权、隐私、网络安全、跨境电商等多方面。其中涉及到的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平台义务、消费者保护、跨境电商等条款,直接与网络食品安全密切相关。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则表明,从《食品安全法》到《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再到各地细化的网络食品监管地方立法,我国已经架构起“抓住平台责任这一关键点、确保线上线下相一致”的规则体系。

“而《电子商务法》中针对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许可豁免、平台就入网资质进行审核等制度设计,都强化了这一规则体系。”孙娟娟表示。

因此,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平台而言,当线上食品销售监管与线下一致,且不断趋严时,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规制环境可以在合规的前提下为他们创造新的商机。

她解释,以跨境电商为例,如何监管经跨境电商流入中国的食品,一度是国家相关部门面临的挑战。《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曾明确,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保证其经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该征求意见稿并未正式出台,而《电子商务法》在定调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同时,则以法律形式要求以合规性为跨境电商的发展前提。

《电子商务法》对网络食品行业秩序进行规范,将一些不合规的生产商清出行业队伍,对刚刚起步的“小微”食品生产商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有助于他们获得更宽广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新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食品监管

电商法给食品行业带来了新的契机,为食品行业的全面系统化做了扎实的铺垫。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是《电子商务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共同执法部门。对于网络食品而言,这是前所未有的监管职能大整合。”广州大学食品药品法研究学者肖平辉认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与原国家工商总局承担的食品广告监管职能都已划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这意味着国家对网络食品的监管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监管职能整合高位。

“《电子商务法》此时出台,则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新的契机。比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可以此为契机,建立起对网络食品统一的全方位的监测体系,加大对虚假广告、问题食品的网络监测和打击力度。”肖平辉说。

他同时指出,这也意味着国家对电商平台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更全面、更系统的要求。

那么,电商平台该如何应对呢?

对此,肖平辉建议,食品电商平台首先应当对现有的“一法两办”(即《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合规梳理,查缺补漏;其次,在此基础上,对《电子商务法》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合规条款进行梳理,深入学习领会。

新挑战: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新法落地,相关法律条文如何细化、如何执行,也是法律界和电商行业特别是食品电商行业都极为关注的问题。

肖平辉表示,目前,《电子商务法》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需要磨合。“首先,两法概念体系有待统一协调。”他解释,《电子商务法》用“电子商务”指代网络业态,而《食品安全法》则用“网络交易”指代网络业态。目前,无法确定两个概念是否等同。若两个概念不等同,还需要配套立法或者将来修法时进一步明晰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另外,《电子商务法》是监管法与促进法并存,但《食品安全法》只是监管法。从法理上说,《食品安全法》的执法主体的法定职责是以保安全为主要目的,但《电子商务法》则不然,其在立法设计时,就创设了不少产业促进性条款。这可能导致执法主体在涉及食品电商时执法尺度把握不一。

饿了么副总裁、首席食品安全官王三虎认为:“《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实施将从规范性和创新性两方面促进食品电商行业发展。”一方面,《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监管原则、治理体系和监管机制;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法》鼓励电商平台创新业务内容、提供多元服务,将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有关机制建设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特别是对网络餐饮相关的新业态和创新商业模式等的建立,将起到非常有力的促进作用。

食品行业发展到现在,企业的机遇和挑战已经演变到第三阶段,即进入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个性化消费时代。电商法的出台,无疑是对市场的重大利好,对于注重品质的食品企业,无论大小,都是值得抓住的机遇。

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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