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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业消费税征收方式有望在今年内调整完成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6-04-15 12:07 作者:
酒类行业的消费税征收方式有望在今年内调整完成,中国酒协与国务院研究中心已就调整方案上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等多个部委参考。此次调整的思路是将征收环节从以往的生产或进口环节,转为向批发或零售环节。新的征收方式可能增加销售成本,并传导到价格环节。

据悉,白酒消费税征收环节转移不会全部转过去,而是一部分在企业,一部分在消费者,原则是求稳。因为牵扯到酒企在地方的交税等问题,而且国内消费末端征税难度也很大。国际通行做法多数是流通环节征税。但中国白酒行业要推动消费税向流通环节转移,涉及到终端的诚信度、各地经济情况差异等众多因素。

消费税征收目的除了充实财政收入外,也是为了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作为消费税中的重要税目,酒类消费税在很多国家课征较重,以达到调节消费的目的。

在欧美国家,酒类消费税实行价外税,即在流通环节征收,商品售价和消费税分开显示。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能清楚知晓自己为之所缴纳的税额,并以此衡量购买行为。

国内酒类消费税管理也在逐步规范和严格,并针对不同发展时期有所侧重进行引导。消费税征收环节如果能从酒厂向流通环节转移,对酒水生产商而言可能形成利好。

不过,消费税的缴纳税基提高了,税费明显提高。税费的压力会压在渠道商身上,而最终的压力也会反弹到白酒企业身上。对酒厂而言,如果消费税真的转向流通环节征收,税基的标准、税率以及计算方式是否会同步调整以及怎么调整,都是决定这一政策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的关键。

编辑:张瑜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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