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5日晚九点,被告人李强与被告人马东二人在平度市开发区石庄夜市喝啤酒,李强几瓶啤酒下肚后感觉两人喝酒没意思,转头恰巧看到邻桌包括杜易在内的七八名男青年亦在喝酒,便来到邻桌串场喝酒,邻桌男青年因不认识李便劝其回到自己桌上。李强回到自己酒桌将此事告知马东并说邻桌人说话态度不好,二人遂商议教训一下他们。几通电话之后,周杰、刘强国、王建等几人先后赶到马东吃饭的烧烤店处,李强看着自己的“人员猛增”,仗着人多,招呼着一群人就冲杜易等人过去了,上去对着杜易和他的朋友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殴打过程中,李强持马扎甩向杜易的脸部,至其鼻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年轻气盛本不是什么缺点,可要撒泼耍横就不对了。近日,李强、马东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