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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矛盾”的解决交给市场
来源:  2015-12-21 10:42 作者:

  日前,茅台官方微博上的一则声明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在这条声明中,茅台表示,除茅台官方运营的网络电商平台,即茅台网上商城、天猫茅台官方旗舰店以及国酒茅台阿里巴巴旗舰店和公司授权的京东商城外,其他网络渠道购买到的贵州茅台酒及其系列产品,“公司不承担产品质量问题,不提供相应的服务”。这等于直接否定了酒仙网的茅台网络经销商身份。
 

  无独有偶,郎酒也在近期向网络电商出招。在郎酒集团的“红花郎[2014]16号”文件中,要求各经销商停止向酒仙网、1919供应红花郎酒。如发现经销商违约行为,将按郎酒集团2014年《关于扣除红花郎经销商违约销售违约金的约定》进行处罚。
 

  两家名酒企业陆续与电商渠道爆发矛盾,在很多人看来是由于价格冲突,酒仙网、1919等知名电商平台的低价销售行为破坏了原有的市场价格体系,酒企为了维护销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售秩序的稳定不得不判其“出局”。
 

  各界对于这一系列事件的反应也不尽相同。有的认为部分电商的低价销售行为,确实对市场秩序带来了剧烈冲击,而且目前电商渠道的酒类实际销量毕竟有限,理应服从于整个市场销售渠道的整体利益。另一种声音则认为,酒企缺乏接受、包容新事物的勇气,嘴上说要强化电商,实际又想牢牢控制电商,根本就不理解电商的本质是什么云云。
 

  可见,“矛盾”不仅仅在于酒企和电商之间,更存在于酒行业对于电商等新生事物的态度与理解上。而后者或许才是双方对立冲突的关键所在。
  

  事实上,电商作为新生事物,其与酒业的深度结合是大势所趋,这是时代与社会走向进步的必然。但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与传统思维模式和利益的冲突、博弈,这是酒行业向现代化进步所必须付出的成长代价。我们应该以宽容、理性的态度去对待它,针对实际问题去寻找解决办法,而不是直接从商业价值乃至商业道德的角度去抨击某一方,相比于现实中的矛盾和争议,这种武断态度恐会变现为酒业进步的绊脚石。
 

  酒行业以往曾有过类似的经历,在“终端为王”时代,对抗时有发生。厂商认为终端的费用门槛过高,漫天要价,终端则抱怨厂家的支持不到位,产品销售压力大。在某个特定的阶段,彼此只看到对方消极的一面,却忽略了其蕴含的成长潜力。只有经过时间和市场的潜移默化作用,才能找到和谐共存的平衡点。
 

  从整个社会的发展史来看,更是如此。西方国家在工业革命之前,社会经济关系稳定,但这是一种落后状态的稳定。在工业革命期间,这种稳定状态被打破,各方之间的矛盾冲突十分尖锐,劳动者的抵制激烈而频繁。而到了工业革命后期,工会组织等调节途径越来越完善成熟,工人融入到工业社会当中,社会经济关系重新趋于稳定,而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巨大发展,社会财富极大增加,这是建立在更高一级层次上的相对稳定。
 

  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更应该把矛盾的解决交给市场。酒企完善建立更加市场化的价格体系和渠道政策,电商则进一步创新发挥自身的市场化优势,扩大销售份额。相比于对立冲突,在市场化目标下双方能够共同进步,对酒行业更具现实意义和发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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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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