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新闻网

华夏酒报官方网站

官方
微信
官方
微博
首页 > 深读 > 白酒 > 正文
酒类产业需要“立法”这针强心剂
来源:  2015-12-21 06:05 作者:

     《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提出,将从多方面着手完善产业结构,优化酿酒产业布局,打造一批先进的酿酒工业基地和特色经济区域集群;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能力。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其中将白酒生产线、酒精生产线列入限制类目录。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的诸多政策都体现了对酒类产业产品和结构的调整,这将有利于引导酒类产业进一步加大集中度,有利于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尽管酒业经济呈现高速增长,但是,食品安全在大部分小酒厂中存有隐患,流通领域缺乏有效监管,酒类市场假冒伪劣现象还很严重,不正当竞争时有发生。


     笔者以为,酒类产业要想和谐发展,亟需解决当前酒类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仅仅通过政策导向与行业自我调整远远不够,“立法”将是解决酒类行业突出矛盾的关键所在。


     “假酒毁掉的不是一个企业,而是将毁掉我们一个行业。”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桥的话绝不是危言耸听,“目前,假酒制造已经形成了高度成熟的产业链,除了酒是假的,其他的环节包括包装、瓶子、经销商网络都高度成熟。”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形势十分严峻,我国的酒类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严重缺失,酒类市场相当混乱,假冒伪劣问题等等十分严重,最近国家接连查出几宗特大假酒案,有些假酒案是我们无法想象、触目惊心的。”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刘员对行业的发展也深表担忧担忧。


     继国务院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将酒类列为“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的范围后,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的酒类产品打假专项集中行动。紧接着商务部也发布了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由此可见,酒类市场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


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     自1998年山西发生的朔州毒酒案以来,我国先后搞了多次全国性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而且都是各部委联合牵头,各级地方政府也都以此对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做了明确要求,可谓至上而下之声势浩大。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酒类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从历次针对酒类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的背景不难发现,每一次行动都是在行业发生重大假冒伪劣害人事件后进行的,正应了老百姓说的“现上轿现扎耳朵眼”。类似的“整治风暴”已经屡见不鲜。诚然,政府执法力度快速跟进,着实让那些非法企业和不法分子受到了严惩,也震慑了一批蠢蠢欲动者。但是“暴利驱使”深深盘踞在不法分子的心理,“阵风式”的突击检查与整治,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酒类行业出现的各种严重问题。


     人们常说“乱世需用重典”,酒类行业的问题已不是靠几次专项整治所能解决得了的,更何况当前的分段监管弊端已经有目共睹。酒类属于特殊商品,特殊商品应特别制定专门法规、成立专门的执法部门来加以监管,这是世界很多国家针对酒类管理的通行做法。


     重典治酒,已迫在眉睫!酒类行业只有通过“立法”,才能实现产业和谐。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编辑:卢静
相关新闻
  • 暂无数据。。。
总排行
月排行

—— 融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