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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纳溪酒业发展政策
来源:  2015-12-21 06:01 作者:

一、现状

      纳溪区06年完成产量2.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02亿元,上缴税金1800万元。现有酒类企业31家,其中,被列入规模企业的6家。华明酒业集团有生产线7条,生产能力已达到年产2.2万吨,06年完成产量1.26万吨。此外,生产能力达到1000吨以上的企业有4家、100吨—500吨的企业有6家。全区有窖池1060口,其中,窖龄在20年以上的有560口。拥有酒类品牌10多个,主要有云溪、康庆坊、醉龙潭、船山老窖、泸名老窖、天赐良缘等。

二、目标

     到2010年,全区酒类产品生产能力将达到8万吨(其中华明酒业集团4万吨),实现产值销售、收入15亿元,实现税金1亿元。着力培植3—5家产值、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重点企业和3—5个知名品牌,使酿酒产业成为纳溪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同时,按照市委、市府的要求,引导区内现有包装贴牌企业进驻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尤其是将生产线和储罐仓储设施移驻园区,腾出更多的场地发展基酒生产。2007年,预计全区酒产品生产能力达36398吨,实现销售收入3.42亿元,实现税金2160万元,新建窖池600口。

三、政策措施

     1、提高质量,打造品牌。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奖励8万元,对新获得四川剩名牌产品的奖励3万元。

2、政策扶持,奖惩逗硬。

      一是资金扶持,凡新建、扩建、恢复生产的酒类企业,全年纳税在50万元以上的,其实纳税收超过2006年纳溪区酒类企业按实际税率上缴的地方所得部分,由受益的同级财政予以返还。新建、扩建酒类生产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全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第一年由区财政根据企业基础贷款总额按100%予以贴息。区财政设立500万元的“酒类产业流通发展基金”,搭建白酒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融资平台。

     二是用地政策,酒业发展用地按照区委、区政府文件执行,工业项目用地可采用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取得;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价格可按征地成本计算;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预期经济效益明显的项目,土地价格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nbs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p;   三是加强与泸州老窖公司的联系,承接好老窖公司的产业梯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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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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