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
全县有酒类生产经营企业191户,其中生产性酒类企业163户,已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103户,位居全市第一,相当于部分省市的总和。曲酒类生产窖池4250口,小曲酒126排桶,曲酒原酒产能1.35万顿 ,小曲酒原酒产能8867吨,可生产加工新型酒8万吨;机械、半机械化灌装生产线28条,年灌装白酒能力10万吨;科技专业人才1328人。42个企业或个人拥有“老交情”、“自然香”、“泸江”、“中华美酒”、“川贡王”、“醇泉”等注册商标136个。去年,全县酒类企业实际产量4.8吨,实现产值4.5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3%,实现入库税金3300万元,占全县税收性收入的11%,占财政收入的8.6%。在全县85户规模工业企业中,酒类企业有15户,占17.6%,酒类已成为泸县的支柱产业。
二、目标
今年实现产量7万吨,销售收入6.5亿元,税金5000万元,利税总额1亿元。到2011年,全县酒类产业产量达到20万吨,产值27亿元,销售收入25亿元,利税总额3亿元;培育3—5个省级以上酒类名牌产品和省级著名商标;打造中国优质白酒产业大县。力争到2011年,培育10户年产白酒5000吨的骨干企业、5户年产白酒上万吨的企业集团。
三、政策措施
1、土地政策。实现灵活多样的用地政策,凡技改或新入驻的酒类企业,可以采用出让、作价入股等方式,优先满足其用地。
2、税费政策。对新入驻泸县的酒类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企业所得税按国家税收政策缴纳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补助3年后,再减半补助2年;新增固定资产建设交纳的行政事业性规费留县部分全额返还。
3、从今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酒类产业发展奖励,重点白酒企业、生产销售大户、纳税大户、创新品牌、新增投入、优质服务等都将获得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