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公开承诺的35家企业中有几家“摇摆不定”,市消协与餐饮行业协会也在做进一步沟通,但这场“承诺风波”犹如一颗炸弹,“炸”出了酒店利益与消费者利益的交锋。昨天,更有一名酒类生产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其实酒店“谢绝自带酒水”和“酒水供应种类少”里有着一条利益链。
上演现实版《不差钱》
就在几天前,在南湖会景园附近一家没有加入承诺的酒店,记者请朋友共进午餐,而就在点酒水和饮料时,上演了小品《不差钱》中的一段经典对白。
“来一瓶长城干红。”记者对服务员说。“对不起,没有!”服务员笑着说。
“那有别的长城系列葡萄酒吗?”“对不起,也没有!”
“到底有还是没有?”“对不起,真没有!只有威龙系列的。”无奈记者点了一瓶“威龙橡木桶”。
随后记者的朋友要点两罐“王老吉”饮料。服务员依然告知:“对不起,也没有!可以点‘和其正’,味道都一样!”而事后询问酒店负责人是否有“长城干红”时她却表示“可以有”了。这名负责人称,该酒店酒类品种很多,包括“长城干红系列”和“王老吉”饮料……
“就像春晚小品《不差钱》中所演,想要的‘土鸡蛋’没有,不想要的鱼翅却有。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被剥夺了。”消协有关人士认为,酒店“谢绝自带酒水”或“酒类别无选择”,实质上是一种强制消费行为。
餐饮业盈利点在哪?
昨日,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致电率先响应“允许自带酒水”的市区金来雅酒店,一名工作人员明确称,可以自带酒水,除高档包厢收取适量服务费外,不收任何相关费用。
酒水在酒店收入中是“大头”,“金来雅”能撑下去吗?该酒店负责人来荷花称,通过优质服务和提供质优价廉的酒水、菜肴,能够保持一定的利润率,“我们的酒水价格都是超市价,有近30个品种。虽然允许自带酒水,但大部分消费者消费的还是酒店酒水,我们打算开个酒类小超市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那么众多没有响应承诺的餐饮单位,其盈利点是否主要在酒水上呢?
昨天,我市一家黄酒生产企业负责人对35家餐饮单位承诺的“允许自带酒水和不设最低消费”表示赞赏。而对于记者想问酒水“出厂价”问题,他唯一能答复的是这里面有一个酒类供应商、餐饮单位的利益链,“出厂价的酒水与酒店销售价,相差很多倍。”
“酒店经营者禁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与酒店拿了酒类供应商的‘好处’不无关联,其实这也是酒店最大的利润来源。”工商人员介绍,在海盐查获的一个案例中,某酒业公司的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若酒店销售酒水达到一定数额,公司将支付一定的宣传推广费或返利费。此案中,工商人员当场查获其支付给海盐两家酒店的16万元宣传推广费和返利费。
读者网友意见“一边倒”
在嘉兴在线论坛上,《35家酒店公开承诺:允许自带酒水》一文引起网友高度关注。绝大多数网友认为,餐饮业如果还任由有损消费者利益的“潜规则”存在,依然抱着“以酒养店”的经营模式不放,消费和谐很难实现。
“酒店利润的大头是酒水钱,允许自带酒水,他们赚头就少了。”一名网友说。而网友“小菜一碟”则呼应道,嘉兴酒店那么多,承诺的只有区区35家,可见这背后的利益实在诱人!
“其实是利益链锁住了‘潜规则’,但破除是大势所趋。”一名读者认为,据《2008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市住宿餐饮业零售额72.09亿元,增长23.7%,但面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潜规则”,餐饮业岂能只考虑自身利益。“面对消费者的呼声,餐饮行业是该解开系住自己的铃了。”一名读者呼吁。
最新消息:昨天晚上,在记者即将截稿时,市消协秘书长金建德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虽然有个别酒店以被“忽悠”为由打算退出,但仍有很多酒店表示将加入“十项承诺”,届时市消协将统一发布名单。同时,允许自带酒水并收取合理服务费等事宜,市消协正和市餐饮行业协会协调研究,不日将予以发布。
编辑: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