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能成事,也能败事,醉酒误事在《三国演义》里并不鲜见。
孔明北伐时,李严派苟安解送粮米。但“苟安好酒,于路怠慢,违限十日”。如此玩忽职守本该处斩,可经长史杨仪说情后打了八十大板,从轻发落。苟安被责罚后怀恨在心,回成都后散布流言,说孔明仗着自己立了大功,以下犯上,早晚必将篡国。刘禅轻信苟安的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传言,便急诏孔明回成都。孔明无奈,只得只身返蜀,失去了一次建功立业的机会,虽然其后仍继续北伐,但只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了。孔明“出师未捷”虽然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但因酒误事的连锁反应这种偶然因素也起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