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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V重新定义脱醇葡萄酒及生产细则
来源:  2015-12-21 06:17 作者:
       日前,国际葡萄及葡萄酒组织( OIV)在土耳其伊兹密尔大会上一致通过了四项决议,更新了脱醇葡萄酒的定义及生产细则。   
     这四项决议分别是OIV-ECO 432-2012、OIV-ECO 433-2012、OIV-OENO 394A-2012和OIV-OENO 394B-2012号决议。其中OIV-ECO 432-2012与OIV-ECO 433-2012号决议对“脱醇葡萄酒”和“部分脱醇葡萄酒”进行了最新定义。“部分脱醇葡萄酒”产品酒精含量介于0.5%与葡萄酒要求的最低酒精含量值之间,“无醇葡萄酒”产品酒精含量必须低于0.5%。
     OIV-OENO 394A-2012 与 OIV-OENO 394B-2012号决议分别详述了脱醇葡萄酒与降低葡萄酒酒精度的生产细则。按照这一准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则生产的葡萄酒仍需符合葡萄酒的定义,尤其要保证达到产品标明的最低酒精度,如酒精含量降幅超过20%,就归入脱醇葡萄酒一类。按照脱醇葡萄酒准则生产的产品不能以“葡萄酒”名称标注,因为它不符合目前对葡萄酒的定义。生产脱醇葡萄酒允许采用的技术有:不完全真空蒸发、膜渗透蒸发技术和蒸馏技术。此外,OIV正致力于定义“不在上述决议范畴内的特殊葡萄酒”,它们的酒精含量降幅超过20%,却仍然符合葡萄酒的最低酒精含量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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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编辑:周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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