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出入口商利用卖酒给外国使节名义,逃酒税45万元,昨天被法庭罚款252万元,相等于逃税额5倍。
被告费拉里乔治(Ferrari Giorgio,40岁,意大利籍)上月对10项违反关税法令控认罪,其余178项控状让法官下判时考虑。法官准他以分期付款方式在30个月内缴清罚款,条件是由两人担保。若无法缴付罚款,须坐牢36个月代替。
费拉里乔治是永久居民,自2002起创办以本身姓名命名的公司,在本地经营烈酒入口和分销生意,也供应烈酒给本地的外国使节如大使馆。
外国使节团买酒 豁免酒税消费税
外国使节团向保税货仓(licensed warehouse)买酒,不论公用或私用都可豁免缴交酒税和消费税。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7年2月至10月多次以卖酒给外国使节名义,从保税货仓内移走大量免税酒。
律师萨斯纳登为被告求情说,他是技术犯罪,因为他的公司从保税货仓提出的酒,最终供应给大使馆和外交人员,不作其他用途。
律师解释说,按照程序,酒类供应商须将大使馆的购酒订单传真给保税货仓,由后者上网向新加坡关税局申请准证。关税局接获申请后向大使馆确认。一旦申请获准,供应商就得在期限内将酒交给大使馆。
由于大使馆经常临时提出紧急订单,供应商往往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申请准证手续。
律师说,费拉里乔治为了争取大使馆生意,接到订单后先从公司货仓中取出已缴税的酒交货,同时以大使馆名义申请购酒准证,购买等量的免税酒补货。
律师请求法官念在被告是初犯,不可能再犯而从轻发落。
法官:被告罪行严重
但关亥惜法官在判词中表明不同意被告是技术犯罪,并认为被告犯下了严重罪行。法官指出,外交使节享有一些特权,当局为避免这些特权被滥用而制定一套机制,任何偏离既定程序的行为都应受到严厉处分,以维护机制的诚信。
费拉里乔治违反关税法令的罪名,每项可被判罚款最少5000元,最多相等于逃税额20倍。由于他是初犯,没有面对监禁的刑罚。
过去,因逃税而被判罚款上百万元者,大多选择坐牢代替。费拉里乔治被判252万元罚款后,决定缴清罚款,不以坐牢代替,非常罕见。
前个月,汽车平行入口商8th Gear公司老板郑建川(33岁)因为少缴超过250万元关税和消费税,被判罚款1000多万元,成为近年来关税案件中罚款最重的被告。他无力缴付罚款,选择坐牢8年半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