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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酒类包装难寻“警示语”
来源: 鹤城晚报  2007-12-04 09:26 作者:关丽明

     10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饮料酒(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标签上必须标示酒名称、配料清单、警示语等相关产品内容。然而,记者昨日走访市场时发现,目前市场上标有“警示语”的酒太难寻,而了解这一新规的市民更是少之又少。

  3日上午,记者在齐市的一些超市看到,酒类货架子上各种白酒、葡萄酒、啤酒等应有尽有,但在葡萄酒的货架上没找到一瓶有“警示语”的葡萄酒。在上百种白酒的货架上也只发现了有3个牌子的4种白酒上标有警示语,52度杜康九年陈酿酒的外包装盒左侧下面标有一行小字“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38度龙江龙五年陈酿和52度龙江龙十二年陈酿外包装盒侧面下标有“敬告消费者: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的字样。

  记者随机采访了正在购物的几位市民,当记者询问他们是否知道10月1日后酒类产品要标注“警示语”的规定时,都说不知道。市民宋先生说,酒瓶子在自己手里,喝多喝少全在你自己把握,喝酒的人都知道喝多了不好,可一喝起来就什么都忘了,如果酒包装上有这样的标注更好,像香烟上不都有这样的提示语吗,这是一种很好的提醒。

  采访中,某超市营业员告诉记者,现在货价上的酒都是以前上的货,酒类保质期长,只有等再上新货的时候才会有更多的标有“警示语”的酒,因此,如果消费者想买到标注有“警示语”的酒,可能还要等上一段时间。

编辑:孙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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