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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成酒店对开瓶费说“NO”
来源: 深圳商报  2007-08-12 09:48 作者:未知

  从今年12月1日起,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服务收费必须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这是商务部最新公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最引起餐饮行业和消费者关注的条款。昨日,记者采访深圳市各低、中、高档酒楼发现,多数酒楼虽对这一新规持欢迎态度,但在回答是否会收取开瓶费时,却仍然给出了否定答案。而受访消费者则表示,开瓶费收取无可厚非,但须与酒楼提供的服务水平相匹配,否则就有“乱收费”之嫌。


  现状:仅2成酒楼收取开瓶费
  在深圳,开瓶费之争由来已久,但无论酒楼餐馆还是消费者均认为,开瓶费作为一种行业惯例并非毫无道理,但酒店应该提前明白告知消费者,让后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自我选择。
  昨日,记者采访深圳多家中高档酒楼发现,目前,全市仅约2成左右酒楼收取开瓶费,费用在每瓶10元至25元不等。在景田食街,记者相继走进濠湛江酒楼、新兴饺子馆、华味火锅城等餐馆酒楼,发现其菜单上无一例外地标明“谢绝自带酒水”。当记者询问“如果需要自带酒水,会否收取开瓶费”时,除一家表示“只收5元”外,其余均明确“不收,但最好别带”。记者随后致电多家餐馆酒楼,小肥羊、巴蜀风等表示“收取”,而海港城、凯逸、北海渔村、明香酒家等则“不收取”。
  深圳市饮食服务行业秘书长陈少华表示,全市餐饮网点达2.5万多家,高档酒楼中仅20%收取开瓶费,而在中低档酒楼中,收取该项费用的比例更低。“一般来说,酒水利润达到20%至30%,远高于菜品利润,所以各餐馆酒楼都不愿意客人自带酒水。但深圳餐饮市场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大家都不愿意因收取过高的开瓶费、服务费而流失客源。”


  企业:担心收开瓶费被消费者抛弃
  面对商务部“默许”开瓶费这一做法,相对于其他城市饮食商家的欢欣鼓舞,深圳各餐馆酒楼的反应却出奇地平静。记者的寻访和饮食行业协会的说法一致,8成以上酒楼都明确说“不”,称“担心最终被消费者抛弃”。
  老字号酒楼明香酒家的老板林建利告诉记者,深圳餐饮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几乎每家酒楼做的都是“回头客”生意,“如果人家只是带了一瓶酒,你就要另外加钱,那就伤害了老顾客的感情,行业规范毕竟不是强制性规定,为了区区十几元钱造成客源流失就得不偿失了。”
  相对而言,深圳市民对开瓶费被“默许”一事争议颇多。有市民表示,如果酒楼提供的用餐环境、服务达到一定水准,开瓶算是其高档服务的一部分,收取合理费用理所当然。相反,如果酒楼根本就提供不了消费者所需的酒水,而顾客自带酒水还要被收费,那这种行为就有乱收费之嫌了。
  一位熟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律师指出,新规只是行业规范,法律效力不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当消费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然可以侵害自身公平交易权来起诉餐饮机构。 

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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