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新闻网

华夏酒报官方网站

官方
微信
官方
微博
首页 > 深度 > 关注 > 正文
新举措受质疑,茅台“关联交易”破局
来源:《华夏酒报》  2019-06-12 10:43 作者:杨孟涵

2019年,茅台零售价一路高涨,超越2013年前的高点状态,带动经营业绩猛增。在一路凯歌的情况下,于5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备受行业瞩目。

另一方面,茅台多名前任负责人因腐败落马的消息也持续发酵,加之分红方案、在茅台集团名下成立营销公司等事项饱受争议,让这届分红总额创下新高的股东大会,有了一丝阴霾。

外界的质疑与茅台的理想之间,是否有着互不理解的鸿沟?理想化的营销改革,是否能让市场回归到可控状态?

多重质疑下分红创新高

茅台182亿分红总额创下新高的同时,针对此项的反对票同样创下新高,而原董事长、电商公司负责人纷纷落马,也让外界将产品形象与“腐败”相联想,茅台于日前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可谓喜忧参半。

2018年度,茅台营收达到创纪录的736亿元,净利润352.03亿元,依旧稳居酒业第一位。而飞天茅台的零售价,也在今年突破2000元,超过2013年前的市场高点,茅台气势之盛一时无两!

5月29日举办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样盛况盈门——首先是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创了纪录。根据茅台会上的统计公布,出席2018年度茅台股东大会的全国股东及股东代表达到了2007人,参会股东人数超过了去年股东大会人数的4倍多,也是近年来国内上市公司最大规模的股东大会。

营收与盈利创新高的同时,分红同样创下新高。

早在今年3月,贵州茅台的2018年度报告就披露了2018年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在5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经审议投票通过,以2018 年年末总股本12.5亿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39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82亿元。

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在股东大会上说:“去年,贵州茅台通过上上下下的努力,交出了一份漂亮的业绩报表。分红方案尽了我们最大的诚意,创下了本公司年度分红最高纪录。”

如此高的分红方案,反对声却不少。该利润分配预案遭到了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多达751万票的反对,占该持股比例的股东投票总数的5.48%。在《关于聘请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时,也得到了548万张中小股东的反对票,占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总数的3.99%。

同样给茅台投射阴霾的还有延烧的腐败案。据高检网5月23日消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袁仁国作出逮捕决定。

继袁仁国被“双开”并被正式逮捕之后,又有一前高管、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被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多个负责人落马,无疑重挫茅台形象,业界担忧,大众可能会将“腐败”等负面信息与茅台品牌相联想。

“关联交易”背后的谜团

在腐败案挫伤茅台股票的同时,集团的另一项重要决定,也遭遇到了中小股东和外界的广泛质疑。

今年五一后,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揭牌成立。资料显示,该公司是茅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设立的集团营销公司将重在“用好增量、管好存量、加强管控、统筹市场”,构建顺应发展要求的营销体系。

但这一举措遭到强烈反弹,大股东成立新营销公司的消息一经披露,贵州茅台旋即陷入舆论的漩涡中,声讨大股东侵占、蚕食贵州茅台渠道利润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5月7日,贵州茅台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583 号),就新营销公司“是否拟全盘直销经营上市公司的茅台酒配额,是否可能形成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等一系列问题发出问询。

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与外界对茅台集团“关联交易”的质疑同出一辙,此前在茅台大幅砍掉违规经销商的情况下,外界预期其能够增加直销比例,将利润更多地留在上市公司,而随着集团公司设立营销公司,似乎原本属于全体股东的利润要归入大股东的囊中,因而引发一轮批评浪潮。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不透明、暗箱操作的“关联交易”是大忌。尤其是在茅台的销售环节利润达到高峰的情况下,新成立的公司直切这一领域,让中小股东产生“利润转移”的忧虑,也让外界对于上市企业透明化操作的期许产生失望。

实际上,茅台此前就曾有过类似“关联交易”被否决的先例。

2015年召开的“贵州茅台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贵州茅台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茅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遭到否决。

这份议案的审议结果为“不通过”,投反对票的有51272992张,占比为63.6498%。外界认为,这项涉嫌“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所以不被通过,是因为中小股东担忧上市公司成为集团公司的“提款机”。

值得关注的是,在广泛的质疑声中,茅台集团营销公司的具体运作方案还未予以公布,外界担忧的“关联交易”现象是否会发生还未得知,不过在股东大会上,茅台方面再度表明了营销改革的决心与成立集团营销公司的初衷,强调其目的在于“反腐败、补短板、促发展”。

营销公司重在强化自营

茅台所设计的着力于革除弊端的营销改革方案,无疑与大众的理解之间存在认知鸿沟。不过,茅台的着眼点中,管控市场、平稳价格能否借由集团营销公司这一平台来实现,外界依旧持怀疑态度,而面对诸多股东时,尚未透明化的单向操作,或许才是产生批评的重要根源。

据悉,面对外界质疑和监管部门的质询,茅台态度谨慎。在股东大会上,茅台集团负责人做了正面回应。茅台集团董事长李保芳坦承,外界质疑和建议的声音多,支持的声音少。但他同时认为“这些意见都是出于对茅台的关心。”至于没有及时回应,李保芳说,是考虑到茅台的关注度高,影响大,公司要深思熟虑,审慎回答。

据介绍,成立茅台集团营销公司是根据有关要求,落实专项整治任务的一项重大举措。其背景和初衷有三:一是反腐败,二是补短板,三是促发展。按照茅台方面的解释,在集团公司旗下成立营销公司,并非“与民争利”,而是着眼大局,致力于解决资源分配不公正、渠道单一等可能滋生腐败的弊端;与此同时,结合集团公司大客户的团购优势,拓宽渠道、统筹不同品类的酒产业发展。

李保芳强调,营销公司的成立也是为了有效缓解当下市场中出现的“惜售”“捂售”等现象,致力于稳价、建立良好的价格管控体系,以实现此前承诺的,让消费者以标准价买到茅台的目的。也就是说,成立集团营销公司,与此前茅台做出的加大自营体系建设的提法一致,而非以分一杯羹为目的,“大股东不会与小股东争利”。

尽管做了正面解释,但业界认为,在茅台集团营销公司运作模式、所获配额、利润归属等一系列问题尚不透明化的情况下,中小股东的质疑声不会停止。而茅台方面也表示,将就“运作模式与各股东进行沟通”,在征得大家赞同、条件成熟的时候,尽早提交下次临时股东大会。

编辑:闫秀梅
相关新闻
  • 暂无数据。。。
总排行
月排行

—— 融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