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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业税改”两会再露曙光
来源:《华夏酒报》  2017-03-23 11:02 作者:刘保建

期待许久的酒业税改,再次在本届“两会”上露出曙光。

税改,是2017年“两会”上代表和委员讨论频次最高的词汇之一,从个人所得税改革、营改增到企业减税减负,甚至包括稿酬个税等,税改这只靴子被盼望着尽快落地。

“酒业税改”是一大热点。本届“两会”上,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就酒业税改问题提议、建言,并赢得行业人士为之叫好,很多人在朋友圈转载,并为代表委员们的建议点赞。

《华夏酒报》记者发现,本届两会上,大家最关心两个酒业税改问题:取消白酒从量税,葡萄酒纳入农产品征税范畴。

这确实是行业面临的实质问题,酒行业多年来也一直在呼吁。若这两项税改问题能解决,酒企发展积极性将再度提高,整个行业都是受益群体。

白酒从量税首当其冲

白酒“从量税”已运行16年,这项被行业人士称为“五毛税”的税费,其本意是限制酒业生产对粮食过度消耗,同时淘汰落后生产企业。

它的颁布给白酒行业带来了深远影响。在“黄金十年”中,由于利润高、生产成本高,白酒企业的产品逐渐转向中高端,大酒厂往往不愿生产低档酒。在本轮行业调整初期,大多白酒企业由于产品结构集中,遭受了业绩猛降的阵痛。

自“从量征税”以来,行业倡议取消的声音就一直不断。2015年,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王延才在报告称,已完成了建议取消白酒从量消费税等报告,并上报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但这两年又没有了新进展。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沱牌舍得常务副总经理张树平指出,呼吁国家对从量税收政策进行研究和调整。他认为,白酒从量税原来是为了限制小酒厂的生产,优化行业发展,但实际上,由于成本优势,小酒厂反而占据了市场。

“大酒厂由于需加大投入设备、技术等,相比小酒厂没有了优势,此外,大酒厂因没有更多利润,不愿意生产中低端酒,转而去生产中高端酒。”张树平说,全国大小酒厂是一万多家,上规模酒厂1500多家,名酒只有17家。在行业里,目前60%~70%市场是中低档酒市场,大量中低档酒市场被小酒厂所占领。

在今年两会上,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白酒产业良性发展的角度出发,全国人大代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秋喜也对“从量税”表达了取消的想法。他建议取消白酒0.5元/斤的“从量定额消费税”。

李秋喜认为,当年,国家实施从量税的初衷是很好的,首先解决税收流失,增加税收入库。其次是实行公平税赋,减少地方保护,扶植白酒行业技术领先、品质可靠的骨干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最后是要调整消费习惯,减少消费者对白酒的消费量,同时平衡高收入和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

不过,经过10多年的实施,这项政策却对白酒追求高端形成了变相鼓励,导致结构失衡。在一律每斤加收0.5元的政策下,为减轻税负负担,企业压缩了优质低价白酒产量,转而大幅增加高价格产品的产量。

这就让那些财务不规范甚至是无证经营的非法小酒厂和酒作坊钻了空子,进而违背“扶优限劣”的从量征税政策制定初衷,未达到增加中央税收目的。

“地方对从量消费税收缴过程中的积极性并不高。一方面,由于消费税收入归中央支配,地方财政没有明显的收益;另一方面,迫于经济发展压力,地方政府对一些无证经营的小酒厂和酒作坊往往采取默许纵容的态度。”李秋喜对媒体这样说。

取消了白酒“从量税”后,一来鼓励守法经营企业的发展,从源头杜绝偷漏税及假冒伪劣的非法经营行为,二来可以鼓励行业优势资源生产消费者喜欢的低价高质白酒产品,第三是可以有效提升行业骨干企业增加低价产品参与市场竞争,从而增加白酒税收。

两大名酒企业领导人在“两会”上建言后,中国酒业协会即草拟了一份提案,由十几位白酒行业全国人大代表签名支持,向全国人大提交。

葡萄酒纳入农产品税率

葡萄酒产业也有着强烈的税改需求,这也是国内葡萄酒行业人士反复强调过多次的问题,但一直没有任何实质性。

长期以来,我国把葡萄酒产业列入轻工业,生产企业要承担更多的税收等费用(比如10%的消费税等)。而反观欧盟很多国家葡萄和葡萄酒属于农业产业领域,相应的税收、管理费用要远低于工业产业。

在全国两会期间,张守志委员、朱奕龙委员提出,建议国家把葡萄酒纳入农产品征税范畴,以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葡萄酒产业的蓬勃发展。

在我国葡萄酒产业逐渐发展之际,世界各主要葡萄酒出口国纷纷抢滩登陆中国市场,成本低、税负低、价格低的国外葡萄酒大量进入中国市场,对我国葡萄酒产业造成冲击。

在张守志看来,我国迫切需要在农业补贴和优惠税收政策上,给予国产酒支持。我国将葡萄酒作为工业产品,征收10%的消费税、17%的增值税、7%的附加税,以及25%的所得税。

“按现行税率计算,每销售一瓶价格为150元的国产葡萄酒,仅消费税和增值税就达37元左右,约占售价的25%,这还不包括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张守志表示。

反观国外竞争者优势则在加大,朱奕龙委员说,“智利、新西兰、澳大利亚等葡萄酒主产国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实现葡萄酒进口‘零关税’,同时葡萄酒主产国加大了对中国市场的促销推广力度,客观上挤占了国内葡萄酒消费市场,导致国产葡萄酒在与进口葡萄酒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为此,两位委员共同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深入调查研究,参照世界各主要葡萄酒生产国的做法,将我国葡萄酒由工业产品列入农产品范畴,取消10%的消费税,把17%的增值税税率降到13%,给予葡萄酒产业发展更多扶持。

编辑:王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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