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上海举行的首届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企业)代表大会首次提出了“营销商”的概念,虽然和“经销商”只是一字之差,却有着本质的差异,这不仅是一个名称的简单改变,更是对我国广大酒类经营者行业地位、社会地位的一个全新认知、全新定位。自“营销商”的概念提出以来,越来越多的酒类经销商正在朝着营销商的方向努力。
在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赵公微看来,随着酒类消费的日趋成熟,酒类流通对于酒行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营销商不再仅仅是生产企业和市场之间的联结者,更是当今需求导向性市场的主导者,全国数万名酒类营销商在帮助厂方塑造品牌、开拓市场、引导消费上,发挥着更大、更关键的作用。
可以说,营销商是酒类流通的主角,为适应酒类消费的多元化、理性化发展,广大营销商也在积极地调整理念、创新方法。从当年的糖酒公司模式,到经销商、代理商大量出现,酒类生产企业借助经销商群体强化了对市场、终端的控制能力。而在这个过程中,许多营销商也通过与酒类企业深层次战略合作,使得自身实力不断增强,从“卖酒者”变成了“品牌运营者”。
以江苏省苏糖糖酒食品有限公司为例,作为改制企业,苏糖公司一直秉承“做最优秀的好酒品牌运营商和供应链服务提供商,做同行信得过的好伙伴,做消费者信赖的好企业”的核心价值观,通过不断优化产品种类和结构,与酒类生产企业进行战略合作。他们通过创建和谐共赢的模式,成为了优秀品牌运营商,并成为江苏酒类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
其实,2011年以来,经过不断的学习与发展转型,像苏糖这样的品牌运营商在酒行业不胜枚举,营销商这个群体,应该得到酒类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心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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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