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酱并举”成就强势品牌
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系国家大二型企业,始建于1952年。
武陵酒业的产品是浓、酱并举,主要产品有:酱香型的武陵王酒和武陵酒,浓香型的洞庭春色酒等。其中,酱香型武陵酒(53度、48度)是中国十七大名酒之一。
武陵酒业生产的酱香型“武陵酒”传承古遗之法,其生产的核心产品“53度、48度武陵酒”,具有“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醇厚柔和、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的风格,于1989年荣获“中国名酒”称号,是湖南省白酒行业唯一一块金牌产品。
2003年11月,浓香白酒典型代表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共生”的经营理念,投资数千万元成功并购了原武陵酒业有限公司,使有中国白酒浓香鼻祖之称的“泸州老窖”和湖南省酱香“武陵酒”并肩,携手开创中国白酒企业“一个公司、两块金牌”的先河。
并购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遵循武陵千年酒道,依托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网络、管理优势和技术优势,全力打造“武陵酒”,力图使之成为一个强势品牌。
基于泸州老窖的介入,特别是“浓酱并举”战略非常符合武陵酒品牌战略的独特品牌营销运营模式,有力地助推了武陵酒品牌的快速提升,成就了其独具特色的强势品牌。
“洞庭春”难以绽放武陵春色
虽然武陵酒业把洞庭春当作企业得意的一个白酒品牌来抚养,但我们却没有看到武陵酒业在洞庭文化,以及洞庭春这个品牌的融合上下过什么功夫,致使洞庭春身居洞庭文化这块土壤,却陷入无法绽放武陵春色的尴尬局面。
这也许应该算是武陵酒业在文化营销层面上的一个缺失。
当然,每个环节的缺失都可能导致整个品牌文化营销的缺失与不足。
任何品牌文化营销都是一个系统工程,即整体品牌的文化营销体系必须保持完整、统一、延续,不管是母品牌,还是子品牌,其文化营销都必须传承相融、相辅相成,而不是自成体系、自立门户,否则,会导致整个品牌文化营销的错乱、零散,且没有合众效应。
毕竟,各自为战,始终不是赢家的战略和战术。
作为洞庭酒,在推进品牌文化营销方面,应该着重从“洞庭”这个层面去挖掘其品牌文化的纽带和亮点。
那么,在武陵酒的品牌文化营销上,企业应该努力实现各自子品牌文化的全面营销。比如洞庭春酒,应该在武陵酒这个总品牌框架上,寻求自身个性文化,以融入洞庭春色文化并延伸导入,实现洞庭酒个性品牌文化的结合,让洞庭酒尽快为武陵酒业品牌绽放应有的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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