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个客人中,就有9个自带酒水!——由于“禁酒令”以及福建省厦门市消费者酒水“自带成风”,今年春节期间厦门市多数酒楼酒类消费遇挫,部分酒楼甚至下降了近80%。
现象:酒楼春节卖不动酒水 “从大年三十那天开始,一直到这几天,酒楼的酒水销量一直不佳,大约比往常下降了近三分之一。”佳丽海鲜大酒楼宝福店有关负责人如此描述。
荣誉海鲜酒楼办公行政经理周智兵则用“极为惨淡”来形容此次春节期间的酒水销量。“太明显了,酒水卖得相当少,大约比平时下降了近80%。”周智兵说,这是酒楼自去年10月份在厦门开张以来,遭遇到的最严重的一次“重创”。
与此同时,笔者从一些在春节开门纳客的大小酒楼、餐馆处了解到,此次节日期间酒水的消费情况与往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滑,“下降一半以上是常事。”龙山桥附近一家餐馆老板说。
原因:近九成客人自带酒水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有业内人士指出,导致酒楼自身酒水销售下降的“罪魁祸首”,是今年春节期间消费者自带酒水现象明显增多。
“尽管有‘禁酒令’,但不少酒楼都会安排代驾人员,此外,春节期间外出聚会或应酬难免不会多喝几杯,一般也都会自带司机,或请不喝酒的人开车。”佳丽海鲜相关负责人谢耿元表示。
据荣誉海鲜酒楼周智兵透露,今年春节期间,越来越多客人开始“自带酒”上酒楼,最突出时竟有80%—90%的客人自带酒水。佳丽海鲜宝福店的有关负责人也告诉笔者,“相比往年,今年春节客人自带酒水现象确实比较严重。”
影响:逼迫酒楼自破行规?
据了解,在厦门,客人自带酒水将被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依情况而定,约在几十元到上百元,最高的也有超过200元。据悉,自带酒水最多的一般是名酒或者地方上比较畅销的中高档产品,这种产品在酒店的价格与零售端差异委实太大,有消费者表示,他们更愿意多加一点服务费而自带酒水。
“一般情况下,酒楼是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因为收取服务费导致客人与酒楼之间产生矛盾的情况并不鲜见。”佳丽海鲜谢耿元说,“如果是大型婚宴或者尾牙宴,我们允许客人自带酒水,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是春节期间,又是老客户,我们一般也不好意思收取相关费用。”
而部分接受采访的商家们也认为,春节是一个特殊的日子,“面对常客的自带酒水现象,再牛的酒店也难以做出决绝的举动。另外,如果其他消费者消费满足一定金额,也就尽量帮其免除了。”也有消费者认为,这种规定本来就是霸王条款,如果能够趁着眼下这股势头将其免除,对于消费者也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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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