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酒类行业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酒类生产处于自发状态,缺乏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扶持
1、酒类产量在全国排位下滑,增长速度缓慢。
据统计,2000年,黑龙江省的酒类产品总产量为187.37万千升,高于辽宁省的170.11万千升和吉林省的104.66万千升;2008年,黑龙江省的酒类产品总产量为239.32万千升,低于辽宁省的282.8万千升和吉林省的280.2万千升。2000年,黑龙江省酒精产量29.81万千升,居全国第二位;白酒产量14.56万千升,列全国第十一位;啤酒产量143万千升,居全国第六位。而到2008年,黑龙江省酒精产量已退居全国第四位,白酒产量退居第十六位,啤酒产量退居第十位。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更大,全省白酒产量只相当于山东省的 1/8 、四川省的 1/12,产品销售收入约为贵州茅台酒厂的 1/10。
2、酒类生产企业实力不强,品牌知名度不高。
2008年末,黑龙江省有生产许可证的白酒企业420 家,但纳入统计局统计口径的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只有28家。黑龙江省白酒行业缺乏龙头企业,在全国没有叫得响的品牌,玉泉、富裕、北大仓等品牌都以本地市场销售为主,省外销量都不大。其他能在省外销售的白酒多是低档酒,品牌认知度不高。白酒生产企业规模小,缺乏过硬质量的中高档产品,以及酒文化挖掘不深入、品牌推广力度不够,使黑龙江省白酒在国内市场缺乏竞争力。
3、发展资金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不高。
黑龙江省酒类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依靠自有资金发展,在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再生产、加大科技投入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时往往捉襟见肘。酒类生产虽然是高税赋行业,但白酒被国家列入产业限制类行业,酒精和啤酒企业被环保部门列为污染治理的重点,由于科技投入的不足和竞争激烈的环境,造成企业自身资金积累的严重不足,导致了黑龙江省酒类总体设备装备和技术落后于国内先进水平,难以吸引优秀人才。每年旺季来临,啤酒市场低价竞销现象比较突出,企业采用各种方法压低价格扩大市场占有率,曾一度出现了一瓶啤酒卖不过一瓶水的现象。低价竞销导致黑龙江省啤酒价格长期处于全国低端水平,甚至出现全行业亏损,无法形成资本良性循环和资本积累,大部分设备仍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水平。
4、企业竞争起点不均衡,酒税流失问题严重。
据有关部门专家测算,建国之初至1979年,烟酒税利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0%—20%。以2002年为例,全国财政总收入2.17万亿元,按照当年烟酒总产量计算,烟酒税利最少应该在2600亿元左右,当年实际烟草税入库1700亿元,酒税入库不足200亿元。由此可见,一些企业存在偷漏税现象,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偷税漏税现象十分严重。
5、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不规范。
在黑龙江省现有白酒生产企业中95%以上是规模以下的小酒厂,而且有生产许可证的酒厂不足50%。小酒厂、小作坊无证照生产,“小、散、乱、差”等问题比较突出,低质量、低价格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甚至有的成为制假仿冒、损害知名品牌声誉和消费者利益的“黑加工”点。
黑龙江省财政厅和商务厅组成的调研组在哈尔滨市调研洋酒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