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消费者发现标注有“政府机关接待特制酒”或是“官方内部特供酒”等“唬人”的字样,那么就得好好留意了,因为这些酒多数可能来自小酒厂或是地下作坊。南京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此类白酒时,应当仔细辨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我们查获的一些假酒中,就有很大一部分都标注有诸如‘官方指定酒’等字样,看着很正规,其实来路却是歪门邪道。“南京市工商局的一位打假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08年10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发出通知规定,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或“专供×××(国家机关)”内容的,均属于违反《广告法》的行为。而根据《该法》第39条的规定可以对其进行从重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人士告诉记者,虽然禁令已经下发,但是他们在市场巡查后发现,诸如“专供政府接待”、“军队特供”、“内部特供”等打着特供头衔的“名酒”,还是层出不穷。据其分析,“特供”酒之所以大肆出现,主要原因有3个,一是有些厂家的确生产针对某些特定消费团体的酒,这种酒包装简陋,瓶身上仅写着“内部供酒”,并非“特供”、“专供”字样,这种酒无条形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成为酒厂与消费团体的一种合同约定。如果对方违约,酒厂可终止合作。二是一些小酒厂“傍名牌”,打起“特供”酒的擦边球。三是一些地下作坊造假,然后在包装上标注“特供”字样,以迷惑消费者。
针对市场上频频出现的“特供”酒及假冒或仿冒知名白酒的行为,南京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谨慎购买“傍名牌”或标称“特供”文字且无注册商标的白酒,因为大酒厂一般都不会用“唬人”的名字来吸引消费者。而为了避免在不具备酒类销售主体资格的小摊小店购买高档或知名酒类产品,消费者必要时要查验经营者是否具有酒类销售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购买后要开具正式发票,并在发票上记录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日后维权;消费者如果发现销售假冒高档或知名白酒时,要及时向工商机关举报。
编辑: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