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2009年1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有关质检机构对兰州市生产和销售的黄酒果酒、乳制品、糖果、冷冻食品、味精、鸡精、酱油、食醋、小食品等8类食品质量进行了定期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了128家生产经销企业的242批次产品,合格224批次,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2.6%,总体质量稳定。其中:合格率为100%的有3种食品,合格率在90%至99%之间的有3种食品,合格率在80%至89%之间的有2种食品。
在黄酒、果酒检查中, 检查了21家生产(经销) 企业的35批次产品, 19家企业的35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90.5%,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4.3%。按照《2009年第一季度黄酒葡萄酒定期监督检验实施细则》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黄酒、酒精度、非糖固形物、总糖、总酸、氨基酸态氮、PH值、氧化钙、标签、铅、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葡萄酒的标签、铅、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感官指标、酒精度、滴定酸、挥发酸、游离二氧化硫、总二氧化硫、总糖、干浸出物、铁、铜、甲醇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所抽检的11批次的黄酒全部合格;所抽检的24批次的葡萄酒中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检查结果表明:省内外一些大型正规企业的产品质量稳定,如甘肃张掖国风葡萄酒业有限公生产的“国风干红葡萄酒”、甘肃莫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莫高干红葡萄酒”、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城关分公司经销的、标称为“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花雕酒”在连续几年的监督检查中质量稳定。但个别企业生产的产品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1批次标称为干加香型葡萄酒的总糖不合格。总糖为葡萄酒中糖含量的总和,葡萄酒按其含糖量分为干型、半干型、半甜型及甜型。标准要求干型葡萄酒的总糖含量为≤4.0g/L,而不合格产品总糖实测为41.7g/L,为半甜型葡萄酒的含糖量;二是有1批次干红葡萄酒的酒精度不合格。“酒精度”即葡萄酒中酒精的含量,不合格葡萄酒标称酒精度为7%vol,而实测值为8.8%(v/v)。
针对黄酒果酒、冷冻食品等8类食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认真整改,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
(一)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引导市场消费。对本次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通报表扬,予以褒奖(企业名单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http://www.gszl.gov.cn)公布;对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通报批评,予以曝光。
(二)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对本次监督检查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工作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对一般质量项目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销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予以复查验收;对存在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损害隐患的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依法处罚,并督促企业限期整。
标识的生产厂家 | 产品名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商标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 |
烟台蓬莱阁葡萄酒有限公司 | 八月桂花香 | 20071230 | 伊斯顿堡 | 12%vol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500ml干加香型 | 总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