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2010年内蒙古名牌产品”通告,全区共有96个产品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2010年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其中,内蒙古鄂尔多斯酒业集团生产的“鄂尔多斯贡酒”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据了解,此次授予的名牌产品称号有效期为3年,企业可在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荣誉称号的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上使用质量奖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标志。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编辑: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