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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是否合理再起波澜
来源:  2015-12-21 09:09 作者: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 财政部日前发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对“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上调”争议给予正面回应,表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

    这份由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撰写的报告透露,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约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3%;缴纳的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自行申报人员多集中在电力、金融、石油、电信等部门和公司股东、企事业高管等职业。

    新华网进行的一份网络调查显示,仅有3.14%的网友认同当前以2000元为个税起征点,多达41.10%的网友则认为个税提高到3500元以上。在“您认为占缴税总额大部分的应该是”选项中,72.00%的网友认为高收入者占缴税总额大部分,只有18.41%表示缴税总额大部分由工薪阶层承担,另外8.68%的网友把票投给公务员。

    不少网友言辞激烈,认为个税征收“看住绵羊更要盯住狐狸”。网友“卡哇伊”表示,从占个税总收入近50%的比重可以看出,工薪一族永远是纳税大户。这种“贫富倒挂”现象是典型的“劫贫济富”。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呼之不出,富人避税层出不穷。”网友“蛋黄派”质问:这叫工薪阶层怎能不怀疑个税征收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目前个税征收究竟是否公平合理?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杨志勇1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平有不同的理解,这份财政报告代表了一种公平的看法。他说,不能一方面要求政府改善民生,另一方面却不想让政府收税。

    “任何税制不能仅仅考虑公平,还需要考虑到效率等多方面的问题。”杨志勇说,这份报告说出了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对于税制的改革,要创造条件,有些问题很难解决,有些是技术的原因,还有一些是机制体制的问题。

    对于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未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改革目标,杨志勇表示赞同。不过他也表示,在我国人口众多、城乡收入差异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牵扯到很多方面,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使改革一步到位是很难做到的。

    《新京报》的一篇评论认为,如何降低个人税负?更可取的入手处是税制的合理化,比如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按照这种税制,政府按月征收,但按年综合计算。可以抵扣家庭抚养、教育、大宗支出等因素,因而更为公平。实行这种税制,可以在不提高起征点的前提下,降低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税负。

    这篇文章尖锐地指出,税务系统每年在征管体系建设上投入大量资金,难道这些投入还不足以建立起必要的征管体系?纳税人的税款供养了大批税务员,为什么就没有能力进行正确的改革?很多国家早在半个世纪前就已实行了综合计征的税制,我们今天仍然强调“没有条件”,实在说不过去。

    中新网的报道称,事实上各方热议的“国内个税起征点是否提高”话题已从去年年末“炒”到了今年的“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当时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个税起征点如果提高到3000元人民币,中国大部分工薪阶层将不用交税,但对个人减轻税负并不多,对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实际作用有限,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将被淡化,对实际的税制运行将产生不良影响。

    网友“威廉詹姆斯”认为,个税改革牵动人心,按字面上理解,只要你有所得,就得有所纳。税率为何、税基何为,大概没几个人能记住这些平时八杆子都打不到的数字,但万川汇流,积细为巨,从个人账户中挤出的财富多少恰恰是由它们来把持。与其说个税是国家财政的一根血脉,毋宁说其是调节贫富差距,置于社会良心之上的公平砝码。

   “我国目前的纳税级别间距跨度很大,显得过于“陡峭”。若能将陡峭的曲线变得平缓,就能更好地体现“缩小收入差距”的原则,有利于构建“橄榄”形社会收入结构。”网友“瓦格纳啦”说。

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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