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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重掌帅印的汪俊林提个醒
来源: 《华夏酒报》  2015-09-16 09:01 作者:吴佩海

  日前,郎酒掌门人汪俊林告别隐身状态,高调出场亮相,重提百亿目标,引起业内外关注。

  强身健体比百亿目标更宝贵

  据报道,8月29日~31日,郎酒集团举行2015年度新员工培训工作会,汪俊林出席会议,为700多新员工亲授第一课。

  汪俊林对所有新员工表示,作为一位兄长他要向所有新员工做出将会带领集团公司稳步持续地向前发展的郑重承诺。他表示将依法守规,以质量为基础、以品牌为风帆、以人才为动力,以坚定的信心,带领郎酒向100亿、200亿发展。“郎酒有了100亿、200亿的规模,其本质就是为一大批年轻人中的优秀者提供了最好的舞台”,汪俊林还向所有新入职员工提出了七点要求。

  他在会上对新员工说道,“一个企业不赚钱是可耻的,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挣不到合法、合理的钱也不是光荣的事情。”此话掷地有声,很富哲理。

  销售收入从2010年的58亿元,到2011年的103亿元,再到2012年的120亿元,郎酒在两年内就完成了冲击百亿元的目标,令人刮目相看。

  但在业内一些人士看来,郎酒这种 “压货式增长”吹起的泡沫注定难以持久。“现在的高库存现象正是近年来郎酒疯狂增长遗留的历史问题,目前是该回归理性进入调整期了。”

  也有专家直白:“客观地讲,尽管汪俊林回来了,郎酒问题依然还是很多,其前途并不乐观。因为汪俊林前期的策略目前已经不适应市场节奏了,经历黄金十年的发展,其高库存的问题亟须解决。”同时,相关人士表示:“此前汪俊林作为郎酒内部灵魂人物决定一切的时代已经过去,今年的市场发展情况已经不一样了,原来的群狼战略就是掠夺市场的战略,现在已然不奏效了。汪俊林回来的第一件事应该是如何让郎酒更贴合市场,因为郎酒目前已经离市场越来越远。”

  业内的一些评论与汪俊林的壮志并不合拍,谁对谁错最终要经过时间来证明。但无论怎么讲,以目前国内、业内和郎酒的现实情况看,再度冲击百亿目标的难度很大,更遑论二百亿的目标了。退一步讲,即便一时拿下百亿目标,能否持久巩固,也很令人生疑。郎酒近两三年的表现,就是有力的说明。

  “订计划要留有充分的余地”,这是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经验。头脑发热,迟早要吃大亏。过去几年,白酒业你追我赶的大跃进,留下了产能过剩的烂摊子,至今难以收拾。“前车之鉴,后车之覆”,历史的教训不可忘。

  目前,国内经济呈下行态势,“三驾马车”增长未尽如人意,特别是PMI连续走低,说明酒业面临较严峻的宏观环境。从白酒业自身看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部分酒企业绩复苏并不意味行业的整体回暖,而是表明两极分化的进一步加剧。

  “万丈高楼平地起”。面对如此形势的郎酒,笔者认为,夯实基础比百亿目标更重要,做强企业比做大企业更紧迫。想当年,六大白酒企业进入百亿俱乐部,但现今还剩几家呢?沧桑之变,让人唏嘘不已。

  所谓的夯实基础就是企业要构建科学的管理体制、高效的经营机制、健康的企业文化、全面的创新体系、优秀的人才组合、忠诚的顾客群体、和谐的厂商关系、性价比最佳的产品,做好这个复合型的工作,远比简单地冲击百亿目标难得多、细得多、持久得多。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先做到强身健体而非不健康或“亚健康”,才能跑得更快跳得更高。唯此,也才能“不管风吹浪打,我自闲庭信步”。

  所以,汪俊林复出后的郎酒,其奋斗目标应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增长转变,而非再次冲击百亿营收。“功到自然成”,企业的底子打好了,百亿目标的实现还发愁吗?对此建议,不知汪俊林先生以为如何。

  依法守规促进做大做强

  汪俊林作为民营企业家,曾使多个企业扭亏为盈,也曾创造过郎酒的耀眼荣光,自是经营企业的行家里手。为了郎酒的再度辉煌,笔者斗胆班门弄斧,以建言一二。

  汪俊林在上述讲话中提到了“依法守规”四个字,笔者以为这不仅是员工应遵循的操守,更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也是郎酒做大做强的法宝。

  酒企经营要依国家颁布之“法”

  首先要树立依法经营的思想观念。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非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人治经济,因此酒企需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部门规章,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酒企要善于用法规约束自身的行为,又要善于用法规维护自身的权益。当前,要特别重视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新版《食品安全法》等。

  其次要建立依法经营的保障机制。酒企包括民营酒企都宜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使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经营决策,为企业把好法律关;同时要从社会上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法律事务把脉会诊。酒企的领导应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在实施重大经营决策前主动征求法律人员的意见,并把其列为经营管理的必经程序,避免企业触犯法律而陷于被动。

  再次要依法处理好与经销商的关系。酒企应把经销商视为平等的经营主体,运用法律手段签订完善的经销合同,通过双方或多方自愿认可的协议形式,对产品的售价(如不能低于进货价销售)、流向(如经销区域)和奖罚(应具体可行)等事项做出明确的约定,用契约与规则来约束和管控经销商,并以此求得政府和社会的理解。酒企对经销商也应关心呵护,做到言而有信、一诺千金。

  酒企经营要守市场经济之“规”

  市场经济有三大基本规律:一是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价格既要反映商品价值又要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二是供求规律,商品的价格由价值决定,并受供求关系的制约;三是竞争规律,要求企业积极参与竞争,通过竞争实现产品的价值与市场价格、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与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社会技术进步与企业创新,但又不能搞不正当竞争,不能搞横向和纵向垄断特别是价格垄断与市场垄断。

  首先是把握好价值规律,实现价值和价格的基本一致。

  酒企要从砸钱做广告宣传、涨钱提价保品牌、花钱请人编故事的套路中解脱出来,以改革创新的招数提升品牌的价值,提增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企业劳动效率和经营效益。在白酒业发展受挫的形势下,更要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激励作用和分化作用。

  对郎酒而言,自身的价值到底在哪里,提升的空间在哪里,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的路径又在哪里,产品价格体系同产品价值体系的匹配度如何,都应分别具有清晰而正确的答案。

  其次是把握好供求规律,下大气力调查市场新动向研究消费新需求,使企业提供的产品同市场的需要相一致而不是躺在库房里睡大觉。

  管理大师德鲁克曾讲过一句话:“企业的唯一定义就是创造顾客的组织”,由此可知揣摩、实现、引领消费者需求的极端重要性。苹果、小米等公司的成功就在于它们创造了新的需求并使之成为潮流——没有市场创造市场,没有顾客创造顾客。对此,郎酒的卖点、闪光点在哪里,对不同消费群体的吸引力、享受力在哪里,新增产能的消化力、承接力在哪里,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开拓引领市场离不开价格的杠杆。产品的定价要同产品的价值相符合、同市场的脉搏相一致,人为的提价或限价很难达到预期目标。因为对经销商来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酒企来说“胳膊(价格)拧不过大腿(市场)”。 要通过控量来保价,因为“物以稀为贵”,并以此给经销商一个消化库存、休养生息的时间。价格调控要多用经济手段少用强制手段,通过利益驱动来引导经销商自觉执行厂家的要求。

  再次是把握好竞争规律,既不能有限制竞争的行为也不能搞不正当竞争,既要敢于竞争又要善于竞争,既要力争企业自身的利益又要力争行业整体的利益,把竞争与竞合有机结合起来。

  郎酒提出:坚定信心、稳定价格。加大消费者培育和基础渠道网点建设。对变现、折价、折让等以费用换销量、渠道消耗性投入、影响价格的投入,要坚决制止。对这种理性竞争和坐实业绩的措施应予点赞。

  总之,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角度看,依“法”与守“规”是一个问题。企业必须充分重视与自觉遵循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预见和判断自身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力求在经营管理中提高规范性、科学性,减少盲目性、随意性,规避风险性、破坏性,以保障酒企的持续健康发展。

  “神采飞扬红花郎”是脍炙人口的广告语,我们衷心希望郎酒通过强身健体、依法守规使自己永远神采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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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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