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出台措施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推进廉洁高效济南建设。
济南颁布“禁酒令”禁止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喝酒,这是好事。一者,可以节省了一笔不小的招待费;二者,中午不饮酒,党员干部在下午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不至于酒后睡觉、赌博,丢人现眼;三者,党员干部有了不喝酒的理由和借口,保护了自己的身体,可谓好处多多。但是,在我看来,公职人员仅在工作日中午不饮酒还不够,“禁酒令”应当适用于所有工作日。
公款消费不仅浪费了巨额的财政资金,而且严重败坏干部的形象,更容易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历来受到群众的诟病。资料显示,我国一年公款吃喝在2000亿元以上!由于花的不是自己的钱,公款消费中不仅要有酒,而且要喝高档的酒。一些官员更是酒后乱性,酒后无德,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2006年,河南信阳市委也曾出台了一个“禁止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的红头文件。“禁酒令”下达半年后,全市上半年招待费比上一年度节约了30%多,仅酒一项开支就节约了近4300万元。可见,公款喝酒在公款消费中占了多大的比重。
公款不是从天而降的,它们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由于工作的需要,必要的公款招待在目前的中国还可以理解,但是,用公款喝酒显然超出了公款接待的正常范围。
事实上,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早在1993年就有明确规定:“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和发放任何物品、纪念品。”然而,多年来,这一规定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流于形式,不仅会议期间公款大量消费酒,在平时的公务接待中,酒也几成必备品。
一个小小的信阳市,“禁酒令”发出不到半年便节省了近4300万元的酒钱,而且还只是限于工作日中午。如果在全国推行公职人员“禁酒令”,又能为国家和人民节省多少血汗钱?如果公职人员在所有工作日都禁酒,又能避免多少公款消费?将这些节省出来的钱投入到民生领域,想必能办成很多民生大事。而且,公职人员禁酒有助于改善干部形象,减少腐败事件的发生,何乐而不为?
当然,公职人员“禁酒令”并不是要剥夺公职人员喝酒的权利。公职人员也是人,朋友相聚或在一些特殊日子里,喝点酒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他们喝酒应该掏自己的腰包,而不是用公款,否则就是揩国家和人民之油。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编辑:张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