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5日,广东人何某因涉嫌销售假酒,数额巨大,被依法逮捕。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2006年10月,何某在网上发布消息,称出售威龙干红葡萄酒,价格每箱172元,同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12月初,金华人方某上网浏览搜索到了此信息,即将此事告知朋友翁某。翁某即委托方某与何勇联系。12月14日,何勇带着样品酒来到杭州与翁某见面。最终,翁某决定向何勇订购579箱威龙干红葡萄酒,每箱108元,总计62532元。因酒的外包装太差,翁某心里觉得不踏实,后经威龙公司的技术人员鉴定,何勇发出的酒为假冒产品。翁某遂向工商局举报。
由于威龙是中国驰名商标,何勇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还进行销售,数额巨大,已涉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此案被移交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2006年12月18日,经侦大队民警会同工商局干部一起前往何勇入住的酒店,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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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菲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