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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中小股民与茅台营销公司的对峙持续发酵
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  2019-05-14 14:52 作者:实习记者 杜纪晓
摘要:近几日接连遭遇小股东集体炮轰,投诉一波接一波,在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未作态下,茅台集团营销公司被指利益输送、巨额关联交易等,深陷舆论漩涡中的贵州茅台成为股民关注焦点。

距离5月8日华夏酒报记者报道茅台营销公司事件,已经过去整整四天时间,在这四天里,根据记者了解,中小股民与茅台营销公司的对峙虽已过几日但热度却丝毫未减,反而伴随天气温度逐渐升温发酵。

上交所要求:回复六点问题

5月6日,微博网友“茅台900元真不算高”实名向上交所投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向大股东贵州茅台集团输送利益的投诉函。就在5月7日,上交所向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了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583号),上交所就控股股东贵州茅台集团新近成立全资营销公司的目的、如何运作、信息批露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5月7日深夜,贵州茅台披露了上交所对公司下发的监管工作函。在来函中,上交所要求贵州茅台对下述问题给予回复:

一、在控股股东成立营销公司并全资控股情况下,是否拟全盘直销经营上市公司的茅台酒配额,是否可能形成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

二、请公司控股股东说明在集团层面成立营销公司的主要考虑、拟开展的商业活动及具体经营模式、是否有经营上市公司茅台酒的计划?

三、请公司控股股东说明是否已就茅台酒销售有关事项与上市公司进行沟通洽谈?

四、是否已形成相应方案计划。如是,请说明具体安排?

五、公司定期报告显示,公司营销网络布局正经历调整,经销商数量有所削减。请公司说明,上市公司营销渠道建设的具体规划安排,以及本次控股股东成立营销公司与公司前述“营销体制调整”之间的关系;并区分集团营销渠道、公司自身直销渠道和经销商渠道等,说明未来年度内公司对茅台酒各类销售渠道投放的计划。

六、请公司说明与集团营销公司之间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以及需相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如是,请进一步披露交易类型、预计交易量、交易金额、定价原则和依据、与第三方客户之间交易定价的差异(如有)及原因,并审慎评估新增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与业绩的影响。

中小股东提出三点质疑

对于此函,中小股东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股份公司需要回答的问题,不是“想如何干”,而是茅台集团“什么都不能干”的问题。之后,股民就茅台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为由头,再次向上交所发送了一封投诉函,对其之前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提出三点质疑。

质疑1:集团公司于1999年10月28日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以直接或任何间接的方式从事任何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在其控制之下的任何子公司也不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和活动。而股份公司已有自己运作多年的茅台酒销售公司,茅台集团新近又成立一个全资营销公司准备抢股份公司的茅台酒销售生意,请问这算不算同业竞争?!

质疑2:茅台集团在招股说明书里对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和不利用控股地位转移股份公司利润的承诺很严肃!很漂亮!很规范!那么现在又做得如何呢?茅台集团全资控股的营销公司欲接手股份公司收回的茅台酒经销商配额进行销售,算不算作从股份公司“转移利润”?算不算作“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行”?算不算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质疑3:2014年6月30日成立的“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茅台官方的网上销售公司:集团占比75%,股份公司占比25%,其主卖产品是什么?是股份公司的茅台酒!难道堂堂股份公司独立办不了电商公司吗?而且还只占1/4股份而集团占3/4股份?成立5年以来,这算不算作从股份公司向茅台集团源源不断地“转移利润”?

至5月9日中午,茅台股份公司尚未就上交所监管函作出回复。 

事件下一步走向

关于茅台集团营销公司事件的下一步走向,天宇康威咨询分析师刘志刚认为,由于上交所的监管函茅台股份公司还没回复,所以一切都没落定,不能说茅台集团一定是利益输送,也不能说茅台集团没有卖酒的可能性。关于是否会形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条件一是: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条件二是:销售或者委托销售产品。茅台集团是茅台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所以,只要茅台集团营销公司卖酒,就触发关联交易。刘志刚说道:“茅台集团过去是一个有良知,有德行的企业,过去茅台集团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对得起‘爱我茅台 为国争光’8个字,我相信集团的初衷:战略高度促进茅台可持续发展。但是如果集团为了盈利为目的,中小股东不会答应。

微博网友“茅台900元真不算高”向记者表示,维权之路漫漫长,但是正因为自己对茅台的投资倾注了无数心血,维权绝不会轻易放弃。5月11日,牛春宝转发微博写道:茅台集团营销公司事件,处理结果将是中国股市和社会进程的标杆性事件。如集团公司胜出,则说明中国股市和社会的初始属性末变,国家集体和大股东的利益高于一切,一切的初衷只是为此服务。如中小服东胜出,则是中国社会法制进步的开始。第三种方式,也是中国特色,和稀泥,利益均沾,则中国制度建设的进程会异常缓慢。‌用俗话解释,集团胜,现股价便是高位,茅台恢复酒类属性。股民胜,茅台恢复成长股胶性,股价破千或几千还可期。如第三种情况发生,箱体吧,弹性空间便不大了!但并随后表示,从长期看,不管哪种情况,都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某龙白酒企业总会曲曲折折一路向前!

对茅台集团来说,成立这个营销公司初衷也许只是为了调控市场,抓终端客户,掌握积累客户大数据,但是如果大量卖酒就会和股份公司的销售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因此,如何实现兼顾各方利益,就要看管理层智慧了。关于此事件的下一步走向,《华夏酒报》将继续关注,为您带来事件最新进展。

编辑: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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