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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修订,回归消费本位
来源:《华夏酒报》  2018-08-08 09:58 作者:苗倩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其中,提到要“加强标准化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标准制定效率,缩短标准制定周期”。之所以要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因为我国国家标准制定周期平均为3年,远远落后于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从长远来看,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以来,酒业国家标准修订跑出了加速度,既响应了缩短标准制定周期的精神,也是推动酒业市场步入更为规范、更为合理的应时之举。从《工坊啤酒及其生产规范》团体标准草案出台,到中国酒业协会批准T/CBJ5101《预调鸡尾酒》团体标准,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浓香型白酒》(报批稿)等3项食品领域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再到《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通过审定以及行业首个团体标准T/CBJ3101《纯生啤酒》正式发布等等,可以说,2018年,酒业国家标准修订进入大年。

迎合消费升级新风向

早在2014年,国家标准委就发布了《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列入修订计划。今年7月2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浓香型白酒》(报批稿)等3项食品领域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4日。此次标准修订,是浓香型白酒标准自制定以来,历经38年的第四次修订。

7月27日,全国白酒标准化委员会清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大会暨二届一次全体委员大会在山西太原举行,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通过审定,完善了清香型白酒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著名白酒专家梁邦昌日前提出,如今对于白酒感官的描述,大多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窖香优雅、绵甜爽净”等专业术语的表达上,随着新生代消费者的崛起,需要用消费者听得懂的语言,表达产品的“魅力层面”。梁邦昌曾用“才下喉头,却上心头”来展现百脉泉·齐鲁壹号的魅力所在。如今,白酒的国家标准也不再板着一副“技术控”的面孔,无论是新修订的《浓香型白酒》国际标准,还是刚刚审定通过的《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紧紧地围绕市场需求变化及消费升级进行,对于感官特征的表述兼顾专业性和通俗性,用消费者听得懂的语言来对酒品香气等进行描述,更直白贴近的表述方式,便于专业鉴定和引导消费。

同时,“重香不重味”早已是过去式了,为了让产品风格更为“讨喜”,贴近新生代消费者的口感新需求,迎合消费者追求健康、低度的风向,《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在产品的风格描述上不再强调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改为新版“窖香为主的、舒适的复合香气”,弱化了己酸乙酯的概念,进一步凸显了浓香型白酒产品重视产品风味的幽雅舒适程度。另一个重要的改变是,新标准调整了浓香型白酒高度酒和低度酒的酒精度指标,将浓香型白酒的酒精度调整为高度酒:45%vol≤酒精度≤68%vol,低度酒:25%vol≤酒精度<45%vol。

而《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则在优级、一级基础上,增加特级等级,并不再区分高度酒和低度酒。这一变化标明了清香型白酒企业对质量把控的加强,增加特级等级不仅迎合了消费升级的需要,而且使更多的企业可以在发展中高端产品、创立清香型高端品牌上埋下伏笔。当前,以汾酒、红星、牛栏山、云南玉林泉、重庆江津酒业等为代表的清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其主打产品多以百元为主,还没有一个品牌真正在白酒的高端市场上确立“霸业”,未来,随着清香型的破局拓市,清香型白酒有望突破价格的天花板,重构高端化的“人设”,不排除有清香型“茅台”(千元价位乃至更高端品牌)的出现。

满足多元化、国际化新需求

白酒国际化始终是笼罩在诸多白酒企业头上一块抹不去的“愁云”。对于中国白酒而言,增强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是中国白酒走出去不可或缺的因素。

作为蒸馏酒的典范,清香型白酒颇具国际化的基础。此次,新修订的《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中,取消原标准中总酸、总酯两项指标,以总酸+乙酸乙酯+乳酸乙酯加和方式表示,并统一按45%vol折算,与国际蒸馏酒主流产品酒精度保持一致。有了与国际化接轨的标准,中国企业再抱团出海时,就可以以推广中国标准为契机,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走出去。

当然,白酒要走向国际,文化自信也是必备的。

新修改的《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术语与定义中,引用“baijiu”音译拼写替代“Chinese spirits”,也充分展示出中国白酒以文化为翼拥抱世界的自信心。

另外,近年来,快节奏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催生了预调鸡尾酒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市场多元化的需求下,预调鸡尾酒生产企业得以蓬勃发展,为了提升预调鸡尾酒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有序发展,2017年7月,中国酒业协会批准了上海市酿酒专业协会的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7月1日,中国酒业协会正式批准发布T/CBJ5101《预调鸡尾酒》团体标准,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预调鸡尾酒》团体标准适用于预调鸡尾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并对预调鸡尾酒的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优化酒业标准供给结构

在《预调鸡尾酒》团体标准获批后,8月1日,首个纯生啤酒团体标准T/CBJ3101《纯生啤酒》正式发布。标准的制定由中国酒业协会提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同行参与,将行业专利和科技成果融入标准,为《啤酒》国家标准在纯生啤酒质量管控方面提供了有力的补充。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制订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团体标准的合法地位,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团体标准属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它的出现满足了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由市场自愿选用,增加了标准的有效供给。

从《预调鸡尾酒》团体标准获批到《纯生啤酒》团体标准发布,可以看出,团体标准正在发展壮大,并促进了新技术、新业态的成长,随着酒业经济的转型升级,酒业协会和团体组织等将继续发挥对市场需求反映快速的优势,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进一步优化酒业的标准供给结构。

编辑:王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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