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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001:转型调整夯实酒业基础
来源:《华夏酒报》  2018-03-07 15:03 作者:李剑

时光荏苒,岁月变迁,中国酒业在经过早期的发展之后,迎来了第一个调整转型期。在这个时期,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山西朔州毒酒案”、1998年啤酒价格大战、1999年新工艺白酒风波等一系列事件,对中国酒业的发展带来不小的冲击,直接促发中国酒业的调整与转变;2000年国家实施白酒生产许可证制度、2000年《葡萄酒生产管理办法》的发布、2000年绍兴酒成为我国首个原产地保护产品、2001年国家实施从量计征白酒消费税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实施,使整个酒行业日趋走向成熟。

一次次的冲击与挑战也是一次次的机遇,让中国酒业在这期间产业产品结构不断完善,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股份制企业不断涌现,企业管理与市场经济更互相适应,科技进步、企业规模不断膨胀、人才的培育更加完善,为中国酒业未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为 “黄金十年”发展期的出现做好了铺垫。

白酒:顺应趋势守正开新

1997年是悲喜同存的一年,喜的是香港回归、举国同庆;悲的是金融危机、市场动荡,当人们还没从这种氛围走出来的时候,1998年初“山西朔州毒酒案”则将白酒推上了风口浪尖,一时间人们“谈酒色变”,全国各地形成了对假酒一片喊打的局面。

“山西朔州毒酒案”就是中国酒类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分水岭”,间接促进了中国白酒市场监管的整顿和完善,1998年,《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开始印发,明确白酒将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并于2000年1月开始发放白酒生产许可证,这在制度上保证了白酒生产的安全。

与此同时,白酒产量经过高速增长之后,白酒行业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状况突出,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仍然较低,白酒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仍需引导,产业结构性调整刻不容缓。

1999年5月,已故著名白酒专家沈怡方在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曾说过:“要想改变前些年盲目发展所产生的结果,就必须从行业结构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整顿。”

因此,白酒生产企业都在谋求新的布局,比如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口子窖。

口子窖在1999年经过对市场一系列的调查和研究,提出“通路管理、市场启动、消费者传播”三位一体的整合营销模式,被业界称之为“盘中盘”模式,并迅速在白酒营销领域取得广泛影响,开启了白酒营销的新局面。

而在2000年和2001年,水井坊和国窖1573先后以 “超高端”白酒的形象入市,相继推出“双品牌战略”模式,至今仍被视为区域性品牌阶段性发展的重要战略手段。从另一方面看,水井坊和国窖1573的诞生,也是继酒鬼酒开创文化白酒之后第二次为“文化价值酒”大潮推波助澜。

2000年,我国白酒行业产量达到476.1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13.25亿元,同比增长1.54%;税金84.25亿元,同比减少2%;利润总额43.27亿元,同比增长4.8%;利税合计127.25亿元,居全国各酒种之首。

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面对全球经济浪潮,新的机遇和挑战迫使整个行业进行技术的革新、产品的创新,也为之后的“黄金十年”埋下伏笔。

啤酒:产业结构日趋成熟

啤酒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截至1997年,啤酒企业逐渐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啤酒业独立法人企业已减少至550家,其中年产量达5万吨以上的有98家,其产量占全国啤酒总产量的61.8%,但随着供求矛盾越发明显,国外品牌强势介入,激烈的市场竞争让啤酒企业纷纷降价,再加上酒瓶爆炸事件的发生,“价格大战”愈演愈烈,既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又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99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正式实施,其将市场压价倾销行为列为法律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违者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国家标准<啤酒瓶>(GB4544—1966)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其要求啤酒企业必须全用符合GB4544—1996的啤酒瓶,并按照这一强制性标准建立新瓶和回收瓶进场的抽检制度,这两项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啤酒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在政策保证啤酒市场以及产品质量安全之后,1998年,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现更名为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第一节四次常务理事会上,专家们指出,要培育啤酒市场,建立有序、合理的竞争规则,保证啤酒业健康发展。

会上对啤酒的发展做出五点建议:培育市场、制定秩序、企业集团化与生产的规模经济有机结合、保证质量和注重环保、加强民族品牌宣传。

1999年,国家轻工业局提出酒类等食品行业的调整重点,加大技改力度,对啤酒企业中的青岛、燕京、珠江等知名企业的发展作出重点支持,提高啤酒在国内酒业中的占比。同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啤酒专业协会、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现更名为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首次联合举行会议,可以说这是载入中国啤酒工业发展史册的一次会议,会上讨论和修改的《全国啤酒行业“十五”计划和2015年长远规划》对未来十年的啤酒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随着时间的发展、市场的检验,啤酒行业日趋成熟。2000年,新《产品质量法》于9月1日开始实行,这意味着对于地方保护主义这一市场问题终于有了法律法规的管控,其中明令禁止地区和行业封锁,对于啤酒行业的健康发展、产品质量的提升影响深远。2001年,中国加入WTO,为了顺应时代发展,重新修订的《全国啤酒工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统一计算方法》开始试行,新算法采用国际统一计量单位,为啤酒行业和国际接轨以及质量提升提供了保障。

葡萄酒:发展步伐由热转稳

葡萄酒在中国消费市场相对不成熟,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容易受到舆论的引导,20世纪90年代初期,干白葡萄酒大受欢迎,市场对干白葡萄酒的需求非常旺盛。

直到1995年前后,在市场舆论的引导下,消费市场又开始重新追捧干红葡萄酒,大量葡萄酒项目纷纷上马,截至1997年,全国葡萄酒行业正在改扩建或新开工的企业近90家,总投资额近20亿元,其中新增加的企业近70%,因此,有专家呼吁:葡萄酒行业过热,带有极大的盲目性,一哄而上,势必会造成一哄而散,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针对葡萄酒行业过热这一现象,1998年,全国名优葡酒、果酒质量研讨会及技术交流会在吉林省通化市召开,会上就前期的“干红热”现象提出了抓好原料基地建设、提高工艺水平、狠抓质量三点建议。本次会议为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发展定下了基调。

经过不断的发展,葡萄酒行业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生产企业投资比重持续加大,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科技进步加快,消费市场也趋于稳定,在这种形势下,1999年,“99中国葡萄酒发展高层讨论会”的召开,为中国葡萄酒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随即通过的《全国葡萄酒行业“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草案)》则对中国葡萄酒行业未来十多年的发展作出了具体计划,是行业发展的政策性纲领性文件,葡萄酒行业这一系列的动作为葡萄酒进入新世纪的发展做好了铺垫。

2000年12月19日,国家轻工业局以国轻行[2000]454号文件发布了我国第一部葡萄酒生产管理行政法规——《葡萄酒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并于发布之日起在葡萄酒业贯彻执行。这部行政法规的颁布,意味着我国葡萄酒行业发展走上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的道路,开启了我国葡萄酒行业发展的新篇章。

葡萄酒行业由前期的“热”到后期的“稳”,反映出我国葡萄酒行业在这段调整时期内的巨大变化,也充分说明了葡萄酒行业发展在这段时间内逐渐走向成熟,也为未来我国葡萄酒在世界舞台上大放光彩奠定了坚实基础。

黄酒:满足市场推陈出新

20世纪90年代,黄酒行业进一步发展,各地企业纷纷采取新措施,开拓新市场。截至2000年,全国黄酒产量130万千升,黄酒出口企业达到18家,其中浙江塔牌绍兴酒厂、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绍兴永兴酒厂的出口量分别达到5704千升、3488千升、1266千升。

黄酒的创新之路也在这一时期得到空前发展。

古越龙山在行业内率先推出以“三年陈”为代表的年份黄酒,接着五年陈、十年陈、五十年陈的黄酒陈酿概念迅速在行业内兴起。随着黄酒陈酿概念的逐渐成熟,黄酒的品牌形象也从原来的低档酒向高档酒转变,众多黄酒企业也开始向中高端发展。

在此之后,古越龙山相继推出“状元红”、“古越龙液”;会稽山推出“帝聚堂”、“稽山清”;上海金枫酒业推出“石库门”等一大批黄酒新品,极大地丰富了消费市场,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

1998年,上海冠生园华光酿酒药业有限公司(华光酿酒药业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以“和”文化为品牌内涵的营养型黄酒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场的良好反响,为黄酒行业注入了新鲜血液。

各地黄酒企业的推陈出新,极大丰富了黄酒的市场品类,对黄酒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消费市场逐步扩大,在这一形势下,2000年,《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的发布更是让黄酒业的发展锦上添花,绍兴酒成为我国首个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着绍兴黄酒作为我国最有特色的传承工艺之一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我国酿酒行业中一大批“超级大企业”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整个酒行业也渐渐走向成熟,不断地调整让行业内的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剧,这是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在这一时期,不断出台的政策法规、各大酒企的整顿改革和推陈出新,让酒业迸发出新的活力,以高昂的姿态走入21世纪,续写中国酒业辉煌。

编辑:闫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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