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增加鸡年生肖茅台酒市场供应量的通知》。通知称,为了满足市场所需,经公司研究决定,增加鸡年酒市场供应量,具体如下:
一、将集团驻外公司、自营店发展成为鸡年生肖茅台酒区域经销商,合同量根据各公司的经营情况确定。
二、从4月1日起,凡验收合格的专卖店(验收合格次月起),按省、地、县分别给予每店每月14件、12件、10件鸡年酒指标,列入2017年专卖合同计划。
三、增加特约经销商鸡年酒配比标准。从4月1日起,每个经销合同单位,按省、地、县分别给予每家每月10件、8件、6件鸡年酒指标,列入2017经销合同计划。
四、副省级城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鸡年酒的配比标准按省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