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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引领电商从成长走向成熟
来源:《华夏酒报》  2016-04-13 11:21 作者:吴佩海

  

  

  方兴未艾的电商在带给人们便捷、实惠的同时,也出现了弄虚作假、售卖赝品、山寨侵权、打价格战等弊端。如何祛除电商“发展中的烦恼”,使其从成长走向成熟?近日,商务部给出了答案:五举措规范电商发展。

  作为规范电商发展的五大措施之一,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 今年将继续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立法,明确电商平台及相关方的责任,进一步研究如何完善监管措施。这对规范酒类电商的发展和改善酒类厂家与电商的关系,实现厂商和谐共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唯品会售卖假茅台

  的警示与启示

  唯品会是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电商平台,以“百分之百正品特卖”为金字招牌,很多消费者都是因为这个承诺才下单购买其商品的。

  但2015年12月31日,唯品会发布公告承认其所销售的茅台中掺有非茅台集团原厂原装商品,并声称对2015年12月8日周年庆购买53度飞天茅台的全部消费者一视同仁,即日先行垫付商品价值十倍的补偿。

  此公告非但没有平息众怒,反而引起更大的不满。症结在于,既不公布事件的真相,又不厘清问题的性质,也未端正自身的态度,只希冀以“补偿”了事。

  茅台明确表示,茅台和唯品会没有任何的业务关系。“消费者若发现假茅台可向执法部门投诉,茅台会跟进出具鉴定报告”。茅台还声明:以普通53度500ml贵州茅台酒为例,声明人向经销商的统一供货价格为819元/瓶,在正常情况下,经销商销售产品一般存在相应的财务成本、人员工资、店面费用等。综合前述因素,若市场终端价格低于850元/瓶时,可能涉嫌低价倾销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要谨慎购买。

  近年来,茅台等高端白酒产品的价格包括出厂价、建议零售价等都是比较透明的,经过诸多媒体的传播,许多消费者都心知肚明,遑论售酒的电商平台。但唯品会在其2015年12月7日和8日举办的周年庆活动中,对53度飞天茅台的促销价格则为580元/瓶。作为电商平台的唯品会,对远低于茅台出厂价格的产品难道不应该有所警觉吗,难道不应该追踪溯源吗,难道不应该严格把关吗?所以,在销售假茅台这个问题上,唯品会无论怎样辩解都难辞其咎。

  当然,唯品会是知假售假还是失职失责,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给出答案。

  唯品会提出对相关消费者给予10倍的“补偿”,意在表明自己也是受害者,行的是金蝉脱壳之计,这同其未直截了当承认售假是一脉相承的。但假的就是假的,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售假就是要给予10倍的“赔偿”。

  对唯品会而言,“补偿”与“赔偿”尽管价值相等,但性质却不同。

  在此事件中,唯品会的要害是“售假”。但假货露馅儿后,其在相关声明中却回避“售假”和“赔偿”二个词汇,只承诺“先行垫付”和“10倍补偿”,这意味着“补偿”将由假酒供应商承担。这让人不尽要问:你自己的责任何在?唯品会以如此态度对待问题,岂能得到消费者的谅解?

  唯品会的前车之鉴,值得所有商家特别是酒类电商汲取。电商作为新生事物前途无量,但它也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首先就要“+法治”。电商由于渠道扁平化、环节少,产品售价相对较低是正常的,但若低于进货价或成本价销售则涉嫌违反《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痴迷于低价甚至超低价营销,则容易掉进假货的陷阱,也不利于改善与酒类厂家的关系。相反,对低价产品的供货商更应提高警惕,严格履行电商的把关审查责任。

  政府有关部门需将此事件认真剖析,查找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对电商的监管规则,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水平,以应对当前网上食品经营违规问题日渐凸显的新态势。

  该事件警示我们:电商作为新生事物,仅靠自身“摸着石头过河”,自然长大成人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明确约束和外部监管的严格到位。对症下药,以法治祛除电商身上的病灶,保障其健康发展,是该事件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法治是电商从成长

  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

  电商自呱呱坠地起,必然有一个犯错与纠错的不断搏弈,必然有一个从成长走向成熟的转化过程。对错误我们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加以引导和规范使电商尽快从成长走向成熟。成长与成熟虽是一字之差,但内涵却大不相同,前者是指规模的扩张、速度的强化、他律的主导、感性的前行、自赢的享受,后者则是指质量的提高、结构的优化、自律的约束、理性的掌控、共赢的追求。

  电商从成长走向成熟,一靠法治,二靠道德约束,但最根本的是依靠法治。

  “正如今年3·15期间,很多媒体的反映一样,电子商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确实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沈丹阳在3月17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既有线上虚拟交易带来的新问题,也有现行体制机制与电子商务发展不相适应所产生的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从完善政策法规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监管力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商务部今年重点协调推进五项工作,规范电子商务发展。

  一是要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立法,明确电商平台及相关方的责任。据悉,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去年已经开始起草,今年商务部将配合做好《电子商务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进一步研究如何完善监管措施。

  二是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标准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推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监管合力。

  四是推行网上资格审查和寄递实名制,加强监管部门与电商平台的相关信息共享,提高对侵权假冒行为的追踪溯源能力。

  五是对关系消费安全的重点产品以及侵权盗版等突出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整治。

  另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3月10日透露,电子商务立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法律草案稿已经形成,将尽早提请审议。

  乌日图在当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说,电子商务出现时间不长,却对经济发展、改善流通,特别是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电子商务也存在一些亟需用法律规范的问题,比如电子商务经营形式的合法性问题、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秩序问题等。

  “特别是一些随着电子商务发展所遇到的新问题,比如电商的平台责任问题、数据信息保护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乌日图表示,电子商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对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责任、交易与服务安全、数据信息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

  以法治引领电商从成长走向成熟,一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二要执法必严、改进监管,将事后监管提前到事前、事中监管,对电商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的线上、线下监督,落实无缝对接;三要违法必究、重典治乱,对各类违规行为按“三严”精神及时处罚,倒逼电商提高自律水平。

  酒类电商应做

  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典范

  近年来,酒类电商发展较快,成绩显著。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2~2014年,白酒电商的总销售额分别为14.8亿元、35亿元和78亿元,增长率分别为85%、136%、123%,预计2015年或达到350亿元。

  但酒类电商在发展中也面临着瓶颈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产品有假,如唯品会贩卖假茅台;二是价格无序,这其中既有为吸睛电商与厂家及传统经销商的价格战,也有为抢夺市场份额电商之间的价格战。

  价格战导致酒业厂家与电商之间的明争暗斗此伏彼起,其结果是两败俱伤。2014年酒类互联网销售额仅占全国酒类销售额的1.04%,就是明证。

  价格被酒类各方视为“战略武器”而倍加珍惜自有其道理。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密切供给与需求的纽带,是调节供求关系的决定性参数。价格的水平,决定着酒类运行是否具有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决定着酒品能否在市场上及时出清。

  让产品价格、要素价格、资金价格都能够按市场经济规律形成并有效发挥作用,是经营创新与转型升级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从酒类产销的实践看,无论是“控量保价”还是“顺价增量”抑或是“逆势提价”,都是酒企对价格形成机制的有益探索;而罔顾进货价成本价的烧钱式低价倾销,既违反有关法律,也在经营上难以持久,更背离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些电商出现巨亏,恐怕与此不无关系。

  因此,在价格问题上,酒类厂家和电商都应该弃小利顾大局、轻眼前重长远、求大同存小异,以实现合作共赢分享。

  酒类厂家也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电商,不能动辄就下 “哀的美敦书”,而需要多方寻求合作的路径,如生产专供电商独家销售的定制产品等。

  笔者希望酒类电商能够内有规范性的行规行约,外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成为电商行业规则的制定者、行业法律的实践者、行业秩序的维护者、行业利益的分享者,最终成为从成长走向成熟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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