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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同盟吸收洋河中高层持股平台,持股洋河21.44%
来源:中国酒业并购圈  2016-08-18 15:34 作者:
8月17日,洋河股份连续发布多个公告表明,根据当天三家公司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以该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出资成立的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和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均合并进新成立的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色同盟)。由此,蓝色同盟替代了以上中高层持股平台,共计拥有洋河股份21.44%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洋河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称,8月17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蓝天贸易”)、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蓝海贸易”)与蓝色同盟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采取蓝色同盟吸收合并蓝海贸易和蓝天贸易的形式。吸收合并后,蓝色同盟存续,蓝海贸易和蓝天贸易注销。蓝海贸易和蓝天贸易的权利和义务由蓝色同盟承继。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分别持有公司11.06%和10.38%的股份由蓝色同盟持有。

公开资料显示,蓝色同盟注册地在宿迁市,注册资本为1.05亿元,法定代表人是张雨柏,成立于7月28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日用百货销售、生物技术研发、家具生产、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果树种植。蓝色同盟股东依然主要为洋河股份管理层,其中张雨柏、杨廷栋分别持股为16.86%,但股权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按照洋河股份的说法,此次吸收合并各方均为洋河股份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是为了减少员工持股公司数量,降低员工持股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员工持股公司运作效率。记者注意到,蓝色同盟成立后,不仅吸收合并了蓝海贸易和蓝天贸易,还吸收合并了南京东方港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方正恒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后两家企业注销。据悉该次权益变动已经各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不涉及资金安排等其他情形。

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均为洋河股份管理层的持股平台

早在2006年3月,宿迁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对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减持方案的批复》(宿政复[2006]6号)批准了洋河集团及发行人的改制方案,该改制方案由洋河集团十三届职代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在此基础上,发行人经营管理人员共126人,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根据各自职务对应职级所确定的出资标准,各有63人出资设立了蓝天贸易、蓝海贸易,并按与出资结构相同的比例,向蓝天贸易、蓝海贸易提供借款。2006年3月,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以每股2.39元的相同价格,以现金方式分别认购公司新增加的1135万股和1065万股股份,从而成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2009年,洋河股份在深交所上市,蓝天贸易和蓝海贸易经过多次股权变动,依然是该公司第二和第三大股东。

此次吸收合并两家中高层持股平台前,洋河股份监事会主席高学飞先后于今年4月、5月、7月和8月共计卖出股票65100股,记者按洋河股份披露的每个交易区间最低股价计算,共计套现450余万元。

按照蓝海贸易和蓝天贸易在洋河股份上市前就股份锁定曾做出承诺: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一年后,这两家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洋河股份总数的25%,并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该承诺由蓝色同盟承继。

编辑:王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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