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2008年短期融资券将于2009年2月20日兑付,为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现将有关事宜进行公告。若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兑付路径变更,请将新的兑付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短期融资券持有人未及时核对兑付路径造成的延期支付,发行人及短期融资券托管人不承担延付利息。
一、本期融资券主要条款
1、短期融资券名称: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2008年短期融资券
2、本次发行规模(面值):5亿元
3、发行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4、票面利率:5.90%
5、计息方式:利随本清
6、起息日:2008年2月21日
7、到期日/兑付日:2009年2月20日
8、兑付方式;托管机构代理兑付
9、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兑付办法
发行人将全部本息划款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将本息款划至托管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投资者应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并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兑付规定办理兑付事宜。
三、发行人: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101300)
电话:010-89496516
传真:010-89496516
联系人:李淑珍
四、登记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号(100032)
通泰大厦B座5层托管部
电话:0lO-88087972
传真:0lO-88086356
联系人:李杨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200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