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在商务部、省商务厅相关部门的领导和部署下,长沙市有8家企业被核准为“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分别为湖南润帝品牌营销有限公司、湖南德泰酒业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长沙远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嘉升酒业贸易有限公司、湖南曙光山城酒业有限公司、浏阳市名河酒业有限公司。为支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鼓励企业及时、准确报送酒类流通数据信息,2010年9月中旬-10月中旬,市酒管办创新思路,周密部署,对辖区内的“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建设工作。一是召开了专题布置会议。2010年9月20日,召开了全市“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布置会,8家样本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区县酒管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下发了全市“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方案。二是制定了建设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全市“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标准,明确了四个重点评价指标:①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重视数据报送工作,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②配备完成酒类流通统计监测工作所需的硬件设备(含电脑、网络、打印机等);③制定了酒类流通统计监测工作内部管理制度;④建立原始数据档案,将经董事长/总经理签署后报送的数据存档。三是统一设计制作牌匾和工作制度。组织企业统一设计制作了“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牌匾和“长沙市‘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四是逐家上门指导。“两节”后的三个工作日(2010年10月8日、9日、11日),长沙市酒管办人员对8家企业进行上门指导,对匾牌悬挂、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硬件设备配置情况、报表数据存档情况等进行查验指导。五是及时划拨资金。按照“达标一家,拨付一家”的原则,拨付专项资金鼓励支持企业做好统计工作。由于市酒管办思路正确,部署严密,企业筹备积极,加上现场指导到位,目前,8家企业均已达到长沙市“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统计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