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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让“商业贿赂罪”有意义?
来源:  2015-12-21 07:40 作者:
本文由   友情提供

  2008年6月,浙江温岭市工商局依法对温岭市太平日盛酒业贸易商涉嫌巨额商业贿赂作出了巨额罚款,针对涉案的6家单位共处以罚金172.7万元。这是迄今为止啤酒市场商业贿赂案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一个。

  乍一看,“行业潜规则”在某些市场似乎已经遭遇“下课”的命运。然而,相比整个行业在全国市场上的表现,这些案例仍显得杯水车薪。

  众所周知,不仅仅是啤酒,在中国市场的很多快速消费品都是采用“送好处费”的形式来进行渠道占领和市场推广。反观之前所举的案例,我们发现:这些被定性为“商业贿赂”的案例,从媒体曝光度来看,一年几乎不到10起,并且都发生在非重点城市市场。由这可以看出,整个行业依然被“潜规则”着。

  行业如何为“商业贿赂”定性?

  原本被视为行业惯用的终端店促销手段“卖啤酒送冰柜”,却被工商局定罪为“商业贿赂”。那么,什么是商业贿赂呢?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具体到啤酒行业中,企业为了让终端店卖他们的啤酒,必须去讨好终端店,由此,“卖啤酒送冰柜”、“买×箱送×箱”等终端店的促销手段被推了出来。但这些活动,都可以被看作是经销商为了销售自己的品牌,对终端店进行“商业贿赂”。笔者针对于此,特别咨询了有关工商部门,得到的结论是——如果要将此行为以“商业贿赂行为”定罪,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看这些财物是进了企业账号还是个人账号。如果进了个人的口袋,那么无疑就是商业贿赂,如果进了企业的账上,那么就要予以区分;进一步来说,如果进了企业的账上,可以通过是否在供应商和零售商所签合约中明确费用收取比例来判定。若没有通过合约来明确,就可以判定为“商业贿赂”罪。

  目前市场上,多数经销商在给予终端店“好处”时,都是通过口头协议。就笔者采访过的一些重要城市二级经销商所知,针对这些终端店的促销费用支出,啤酒企业的账目本上会有所体现。但在对终端店实行返利的过程中,双方是不会在协议上写明的。这就有可能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罪”根本没意义?

  然而,就在笔者的采访过程中,经销商、终端店,或者啤酒企业的一线销售人员,都对“给好处费就是商业贿赂行为”不以为然。用某啤酒二级经销商的话来说:“是不是‘商业贿赂’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整个行业都是这样做的,‘给终端好处费来卖啤酒’已经成为了行业‘行规’。”正是在这种业已形成的“畸形”商业环境下,即使企业因“商业贿赂罪”被工商部门查处,他们仍旧要以这种手段来开拓市场。因为业内所有的人都是这样做的,你不做就意味着终端店不卖你的啤酒,市场就无法开拓。

  这样一来,是不是真如经销商、企业和店主所说:“商业贿赂”一词对啤酒行业已没有意义呢?

  当然不是。国家制定法律,就是为了要让社会更有秩序,让经济在正常的轨道运行发展。那么,谁来让“商业贿赂罪”变得有意义?

  被忽略的关键人

  在采访过程中,经销商给笔者算了一笔账。终端店中,均价为4元的啤酒,厂家给到经销商的批发价是22.5元/箱(12瓶),经销商再以27元/箱的价格卖给终端店,同时,经销商承诺,终端店卖出1箱返利3元,卖到150箱以上,返利就涨到5元/箱。如此一来,各环节的利润是:经销商获利4.5元/箱,终端店获利24元/箱,若每月卖到150箱以上,获利为26元/箱。当然,这里面没有包括厂家对经销商的返利,但由于终端店控制最后的价格环节,因此,无论如何,获利最大的一环还是终端店。

  然而,就是这获利最大的一环,在以上所列举出的“商业贿赂”案中,相关执法部门却都不曾对他们进行处罚。

  更关键的在于,终端店又恰恰是“行业潜规则”恶性循环的起点和终点。所有的商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牟取利益,当一家企业使用了“返利”手段来笼络终端店,其他啤酒企业如果不采用同种手段,或者让终端店获得更大利益,就意味着他无法进入并占领市场。即便他的啤酒口味再好,名气再大,终端店也因为没有返利而不去他那进货。这样一来,只要想卖啤酒,都得接受“行规”,被终端店“潜规则”。

  回过头来我们说:如果是企业、经销商和终端店共同使“返利”、“好处费”成为“行规”,那么,在环节中最关键的一环终端店,为何能在“商业贿赂罪”中置身事外呢?

  “没结果的命题”还是“未雨绸缪”?

  最后的结果就出来了。谁能让“商业贿赂罪”变得有意义?除了酒厂、经销商,更有终端店。是“终端店”创造了这样一个有需求的市场,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只要市场上“没有需求”,“行业潜规则”自然无处栖身。

  “终端店收费透明化、市场管理规范化”仍是未来商业竞争发展的必然趋势。那么,曾经以“买店”来占领份额的企业们,将来应该何去何从呢?

  真正考验企业的市场手段时刻即将来到。不要等到某一天,当“商业贿赂罪”越来越多出现在一线大城市的主要大品牌中,企业再做出反应,市场只会告诉你“GAME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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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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