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各地消费券发放之势可谓愈演愈烈:继广东东莞给市民发放红包之后,为促进消费,成都、杭州等地政府也纷纷给市民发放消费券。一些企业也乘势推出家电券、旅游券,而最近某报社更发出总额逾千万元的购房消费券,以刺激当地的购房消费。
消费券成为市民当中的一个流行语,它的发放具有怎样的效果,应如何看待这一行为,这已引起代表委员的广泛热议。
短期内或有一定效果
“短期内可起到扶贫效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小三认为,通过适当的发放,一方面可以补助困难群众,另一方面对经济也具有一定拉动效应,可起到带动消费品上下游产业发展的目的。
杭州市贸易局对23家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杭州在发放消费券的头十天里,共回收消费券102.08万张,回收额2041.6万元,带消费券的小票额4207.59万元,拉动放大效应2.06倍。
专家指出,以发放消费券扶助贫困人群的想法有一定道理。一定金额的消费券对有钱人不算什么,但对于农民、下岗工人及低保户家庭,则可视为不菲的收入。在目前扩大内需的背景下,财力强大的地方政府可考虑拿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来发消费券,这也符合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进而建议,可在全民范围内发放消费券以拉动内需。他认为,消费券每人每次按一定标准发放,限定在发放后一个月内消费完毕,并根据发放后的经济形势、消费信心恢复程度等阶段性效果灵活选择,一旦不需要,可随时停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