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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没有逼迫高价酒降价的权利
来源:  2015-12-21 10:42 作者: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nbsp;    《长江日报》文章 有消息说:“一斤茅台酒的成本不会超过40块钱。”可以想到的事,酒嘛,主要成分就是水,成本能有多贵呢?不过,这样算账非常无聊。

     一种品牌的白酒能卖出高价,必然有其道理。一般而言,肯定是带给了消费者不一样的感受。我们必须明白:作为一家企业,茅台酒没有以平民价格卖酒的义务。身为消费者,我们可以敬茅台酒而远之,可以对高价说不,却终究没有逼迫其降价的权利。

     在此前提下,茅台酒厂走何种路线是经营的自由。依然在具体产品上维持高端路线的话,那就必须保持与众不同的高质量。否则,同质产品卖百来元,而茅台卖上千元,那肯定是经营不下去的。

  反之,能够保证高质量,能够给人以不一样的“高上大”的享受,便是卖上千元乃至更高也有众多消费者买单,那真是经营能力、服务品质的体现。此一时刻,消费者看重的不是上千元乃至更高的价格,而是那独特的、不可被替代的体验与享受。

     消费的真谛,本来不是算商家赚了多少,而是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中,相比于购买其他商家的产品与服务,消费者自己得到了什么,是相对更便宜的价格,还是不一样的消费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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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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