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网络版近日报道,韩国企划财政部近日称,韩国《酒税法》施行令修正案已经国会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根据该修正案,自7月1日起,韩国酒类产品生产商及进口商除在盛酒容器或商标上标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明酒的种类、原料名称及含量、生产日期、是否免税、流通期限外,还应标明主要原料的生产地区或国家;国产原料应标明具体产地,进口原料应标明原产国,违反规定的企业将受到3个月以下禁止生产或销售的处罚。报道称,进口酒类此次未列入原产地标识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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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菲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