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暖 酒业面临挑战
葡萄的种植和葡萄酒的质量与气候是息息相关的。全球气候变暖给澳大利亚葡萄酒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澳葡萄酒业总览
澳大利亚葡萄酒业是一个50多亿澳币(折合人民币300亿)的产业,有7000家葡萄种植园主,2000家大大小小的葡萄酒酿酒商。而10多年前,才不过20亿澳币左右。也就是说,用了10年左右的时间,澳大利亚葡萄酒业翻了个番,在新世界里展露头角,出尽风头。但是由于人口少,国内市场狭小,澳大利亚葡萄酒10年来的发展绝大部分来源于出口市场的推动。就葡萄酒出口值而言,从1995年起算的10年间,澳大利亚葡萄酒出口增长达363%,而国内增幅仅仅只有34%,增速还不到出口的1/10。
气候变暖对酒业的影响
不断累积上升的气温缩短了澳大利亚葡萄的成熟季节,也加快了葡萄生产的速度。这直接导致在澳大利亚的某些葡萄酒产区已经无法用当地种植的葡萄来酿出酒体平衡的酒来。气温的升高也直接导致澳大利亚水荒加剧,土壤缺水盐碱化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种植园土质下降,也将进一步恶化葡萄酒的质量。气候变暖在澳大利亚似乎也伴生更多恶劣的天气如霜冻、冰雹、长夏热浪、夏天风暴。由于持续高温使得澳大利亚野火成燎原之势,野火过处造成种植园烟尘污染也是令澳大利亚头疼的一个问题。有人据此推测,澳大利亚可以采取的应对策略是将葡萄园迁移到气候凉爽的地域与引种耐干旱的葡萄品种相结合。
积极应对 政府法律先行
对于气候变暖对澳大利亚的葡萄种植和葡萄酒业造成的影响,澳大利亚葡萄酒业界已有预见并及时作出预防措施。澳大利亚已经或正在自行培育、引种更多抗旱葡萄、研究节水灌溉、优化树型管理、改进(造)酿酒技术。另外,澳大利亚已经开始思索如何在葡萄种植中注入可持续发展理念,比如减少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从而直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既然全球气候变暖给澳大利亚葡萄酒工业带来致命打击,澳葡萄酒业界也乐见为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出一份力。
澳大利亚葡萄酒工业之所以愿意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进行努力,从国内而言,澳政府的相关政策法律的跟进也是背后的推手;而从国际角度上看,是国际市场利益的驱动使然。要知道澳大利亚的葡萄酒工业是出口主导型的,由于人口基数小,国内市场空间狭小,所以葡萄酒产业具有外向型特点。 事实上,尽管中国葡萄酒业得利于广阔的国内市场,中国也在尝试让葡萄酒走向国际化,比如其冰酒在国际上开始崭露头角,一些大的中国葡萄酒商收购国外酒商也不时见诸报端。因此,澳大利亚在国际化市场的诸多做法中国可以借鉴。
就澳大利亚国内法律政策而言,已经推行《全国温室气体与能源报告法2007》(National Greenhouse and Energy Reporting Act 2007),并且正在讨论排污交易预案即《碳污染减排法案》(Carbon Pollution Reduction Scheme)。澳这两部法律都采用了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 Institute)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共同拟制的温室气体协定(GHG Protocol),将碳排放分门别类:
第一大类:通过发电、燃料燃烧、以及空气污染等方式直接产生温室气体。如果论及葡萄酒产业,则葡萄种植过程的施肥过程会产生一氧化二氮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第二大类:在生产链过程中,通过诸如生活生产用电等间接方式产生的温室气体。在葡萄酒产业中的体现就在于葡萄酒的生产和储藏需要电力进行温度控制。
第三大类:在生产链过程中比较隐藏地通过诸如原料采购、物流配送和垃圾处理等过程无形的温室气体排放。在葡萄酒方面,则按单位产品来计算温室气体的排放。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峰会没有带来任何有法律效力的世界碳减排方案,这个失败的结局使得澳《碳污染减排法案》可能要通过迷雾重重。但即便如此,澳大利亚亦可能冲锋陷阵自立山头通过这个法案。此法案的目的在于通过增加企业的排污成本,从而促使企业采用清洁能源和采用清洁技术。对澳大利亚大多数单一葡萄酒生产商而言,每年在第一大类的温室气体排放25000吨温室气体的配额值很容易突破,这也就是说,大多数的葡萄酒生产商需要另外购买碳排放权。即使有些生产商幸免没有用完25000吨温室气体的配额值,《碳污染减排法案》仍旧将给这些酒商产生间接的费用。道理很简单,此法案几乎适用澳大利亚所有工业,企业间的相互购买使得最终产品都在相互转嫁由适用此法案而增加的成本。
事实上,澳大利亚已形成一个活跃的自愿性碳补偿市场。包括一些澳葡萄酒生产商在内,通过购买碳信用来达到其碳足迹要求。澳大利亚一些葡萄酒生产商如泰勒酒庄(Taylors Wines,)、贝尔格雷夫公园酒庄(Belgrave Park Winery,)、紫儿仔酒庄(Zilzie Wines)和卡伦酒庄( Cullen Wines)已经开始在他们生产的酒标上标示“碳中和”字样。但是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当局制定的《贸易实务法1974》 (Trade Practices Act 1974),任何声称绿色产品的行为均需经过相应部门的认可;否则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将可能会以欺诈论处。很有意思的是,不仅仅是澳大利亚的酒商活跃着自愿性碳补偿市场,新世界其他葡萄酒生产区如加拿大、新西兰和美国都有类似的做法。
碳减排立法 各国各出其招
与国内法规政策并行推动澳大利亚葡萄酒产业减排的动力同时来自澳海外市场。澳大利亚葡萄酒的出口还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工业国、地区,其中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以及欧盟。这些国家、地区都一定程度上实施当今世界最为严格的碳排放标准。
在澳大利亚四个最主要的葡萄酒出口国中,英国恐怕是碳排放相关法律走在最前端的国家。英国的《气候变化法2008》(Climate Change Act 2008)引入了所谓的碳预算案和减排目标。根据此法英国制定了《碳计算法规2009》(Carbon Accounting Regulations 2009),《碳计算法规2009》规定了英国每年的净碳排放计算方法,此规定将影响英国工商业界的能源使用。英国也计划在2010年4月通过《碳减排能源效率方案》(Carbon Reduction Commitment Energy Efficiency Scheme)引入配额和排放交易系统(Cap and Trade System)。英国大型零售商如特易购(Tesco,英国最大的超市集团之一)、圣智百瑞(Sainsbury,英国最大的超市集团之一)、伍尔沃斯(Woolworths,英国最大的超市集团之一)将直接受到上述法律的影响,而以上3家超市集团正是澳大利亚葡萄酒首要进口商,因此澳大利亚的葡萄酒出口到英国也受到上述碳减排法律的管制。
英国碳基金公司(UK Carbon Trust,2001年由英国政府发起的一家非盈利性公司,旨在通过促进碳减排以及开发具有商用可用性的低碳技术)已经制定了基于英国公众开放标准2050,即PAS 2050(PAS标准是英国标准协会认定的向公众开放的非强制性标准,类似中国的企业标准等自愿性标准;PAS 2050是由英国标准协会、英国碳基金和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联合发布的旨在对产品和服务的碳足迹进行评估的标准)以顾客为导向的节碳标签标准。英国 特易购已经开始在其少量产品上试用此节碳标签标准。尽管适用这些标准所产生的费用还是在某些公司的年度能耗规划可控范围内,认证费用还是相对很高。一些中小企业抱怨这个节碳标签标准仅仅是“跨国公司粉饰自己的贵人俱乐部”而已。即便如此,英国已经将本国生产的贴上碳足迹标签的产品出口到一系列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德国、韩国、日本和泰国。欧盟正计划在PAS 2050基础上制定欧盟的碳足迹标准。可以肯定的是,以上这些都对会直接间接对澳大利亚和中国的葡萄酒生产商产生影响,因为葡萄酒生产商是节碳标准的执行者和标准认证费用的付费者。
美国众议院2009年通过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American Clean Energy and Security Act 2009),目前仍旧在参议院审议当中。和澳大利亚的碳污染减排法案相类似,该法案引入配额和排放交易系统。更具争议性的是,该法案提到从2020年起,对进口到美国的高能耗生产的产品将征收附加关税。当然奥巴马总统反对这一提议,也有人怀疑这个提案同时会遭致世贸组织的反对,有一些民主党参议院议员认为这个议案只有在对美国工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的前提下才可能通过。
最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通过的碳标签法(Carbon Labeling Act 2009)指示加州的州空气资源局(State Air Resources Board)制定执行碳足迹标签标准。
美国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制定了一个可持续性指数(Sustainability Index)方案,根据该方案,所有美国境内的沃尔玛供应商(包括澳大利亚葡萄酒进口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能耗及产地气候、材料效率、自然资源以及社区等相关信息。在与供应商、分销商、政府及大学等的协作下,沃尔玛参与了全球生命周期信息库构建,对其所售卖的产品承诺符合信息库的要求。
现在还没有国际通用的碳计算和碳标签标准,这对国际葡萄酒市场是个潜在的冲击。一方面各国标准各自为政,从而加增了葡萄酒执行相关标准的费用;另一方面标准繁多也潜在地成为某种贸易壁垒直接冲击世贸规则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简称TBT协定)。可喜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起草温室气体控制和相关标准即ISO 14066、ISO 14067和 ISO 14069
低碳酒业 道路仍然漫长
为回应国际上有关气候变暖的一些提案,澳大利亚与美国加州、新西兰及南非的相关产业机构合作制定了国际葡萄酒碳计算标准,这个标准参照了世界资源研究所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同拟制的温室气体协定并借鉴了英国标准协会的PAS 2050标准。澳大利亚葡萄酒商协会(Winemakers Federation of Australia)于2009年4月在参照澳政府关于碳排放的标准的基础上,对国际葡萄酒碳计算标准进行改良细化以使之更符合澳大利亚的葡萄酒生产商。
以上的作为使得澳大利亚酒商能够在葡萄酒生产的生命周期内任何阶段记录跟踪温室气体的排放,制定相应的减排策略以获得碳中和资格。一些可行性的碳减排策略包括:转向生物燃料取代传统燃料;实施更为严格的加热冷却阈值;用生物有机肥料取代氮肥;降低土壤翻耕频率以增加土壤的锁碳能力;采用长波黑斑效应紫外线(UVA)和微生物电解的方式处理葡萄废渣取代传统的化学、堆肥方法;改良葡萄酒包装。
就上述提到的最后一个策略而言,玻璃瓶装酒被认为是葡萄酒产业中最大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之一。传统的玻璃装瓶和软木瓶塞制造过程中,带来温室气体大量排放并吞噬巨大的自然资源,特别是这个过程也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如一氧化二氮、二氧化硫。当酒进行传统装瓶后被运往世界各地市场进入各分销商、零售商的这个运输过程也产生巨大的碳足迹。传统的装瓶模式需要改良,于是就有很多酒商尝试桶装模式运输葡萄酒,以及采用利乐包装、PET瓶装等。值得一提的是,澳大利亚泰勒酒庄采用比传统酒瓶轻40%的玻璃瓶装瓶,在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期间,澳大利亚负责气候大会的外交官员就用它来招徕八方贵宾,引起世界舆论对它的关注。
由于全球碳计算以及五花八门的各种碳减排方案还在发展中,在葡萄种植及葡萄酒产业中推动碳中和还有很长路要走。
作者简介
魏维琪(Vicki Waye):南澳大利亚大学葡萄酒法、国际贸易法教授,法学院副院长。
肖平辉:南澳大利亚大学食品(葡萄酒)法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