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新闻网

华夏酒报官方网站

官方
微信
官方
微博
首页 > 深度 > 关注 > 正文
德法共济,顶层设计确保实施
来源:  2015-12-21 09:34 作者:
  在“2012年第1期全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培训会”中,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全国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路政闽从全局出发,顺应经济发展大势,从新的角度解读了《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在解读之前,路政闽还特别提到了“北京精神”——爱国、创新、包容、厚德。她认为,这4个词高度凝练、深刻有力、具有普适性,《指导意见》的精神与此不谋而合。

  德法并济推进酒管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酒类流通行业规划文件,《指导意见》的主要特点可以用4组词概括,就是‘符合国情’、‘推陈出新’、‘开放包容’、‘德法并济’。”路政闽表示。

  符合国情

  《指导意见》主要任务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提出,要建立符合国情的酒类现代流通体系。实际上,符合国情贯穿于《指导意见》的始终,它立足于我国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回应于当前酒类流通行业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着眼于未来我国酒类流通发展提出来的。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为促进酒类流通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其对于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保障消费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流通平台、品牌创建、先进技术、溯源体系、信息体系、诚信体系等六项工程为有效支撑,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酒类流通体系。

  推陈出新

  《指导意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趋势,在继承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体现了诸多亮点。比如,突出绿色节能,推动酒类流通企业深入贯彻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等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国家标准,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酒类商品,发挥流通环节对生产和消费的引领作用,引导酒类生产企业节能减排、实行绿色包装,倡导消费者购买适度包装的酒类商品。

  再如,突出文化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酒文化,发掘酒文化资源,发展特色酒文化产业,支持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酒文化创意园区,推动酒文化产业与旅游、休闲、会展、现代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酒类流通企业通过文化营销,推进品牌建设。

  开放包容

  《指导意见》倡导扩大酒类对外开放,合理利用两个市场的两种资源,扩大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入先进的酒类流通模式、新型业态、流通技术和管理理念。积极扩大酒类进口,满足国内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时加强进口监管。这也是商务部外贸司提出的意见,把满足消费和加强监管统筹起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发展酒类会展经济,促进内外贸、产供销协调发展。支持民族优秀酒类产品扩大境外市场销售。支持有条件的酒类流通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酒类商品采购、营销网络建设等。

  《指导意见》也充分展现了包容性:一方面,《指导意见》吸收了各地多元化发展的经验,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开展酒类管理工作的经验,也包括山西、四川、新疆等中西部地区的经验;另一方面,《指导意见》不定“规定动作”,鼓励各地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业布局特点、酒类消费偏好、人口结构等因素,创造性地开展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德法并济

  随着酒类流通行业的发展,酒类现行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不适应实践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酒类流通管理存在的一些难点也越来越突出。《指导意见》从强化法制、完善机制、推进诚信等方面提出一些实实在在的措施。

  一是强化法制。在立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国酒类管理立法,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同时要修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完善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酒类流通溯源等管理制度。已有地方性酒类立法的地区,要修订相关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酒类批发许可等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其他地方也要加快制订地方性法规。

  二是完善体制。《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酒类流通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因地制宜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跨部门联系机制,形成分兵把口、通力合作的酒类流通管理格局。

  三是加强规范。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进口酒、名酒专卖店、酒类物流、酒类电子商务等的整顿和规范。推进酒类行业公平交易,对大型商场收取酒类商品高额进场费,酒类经销商违规促销、恶性竞争等行为予以规范。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收取通道费,切实形成可持续的零供关系。

  四是推进诚信。开展诚信体系工程,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支持行业协会,推进以“真品售酒、实价售酒”等为基本要求、以“放心酒”示范创建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示范企业动态管理,建立进入退出机制,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路政闽还表示,“我们推行守信经营‘白加黑’制度。一方面建立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档案,构建酒类流通信用信息库,‘白名单’信息要实现跨部门互联互通,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另一方面推行不守信经营‘黑名单’制度,对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经营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顶层设计”确保实施

  就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而言,2012年是《指导意见》开局之年。为确保开好局、起好步,今年商务部将做好五个方面的“顶层设计”。

  一是流通体系的顶层设计。研究建立符合国情的酒类现代流通体系,为此,商务部将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综合研究,赴典型地区进行调研,形成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是法规体系的顶层设计。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协调下,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加快推进全国酒类立法工作。修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并发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修订《进口酒类国内市场管理办法》。

  三是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依托标准研究机构,制定酒类流通管理标准中长期规划,并着力完善酒类流通管理标准体系,推进酒类流通溯源、各酒种运输贮藏流通技术等标准的制定。

  四是溯源体系的顶层设计。深化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增加试点企业和品牌,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会同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等部门,研究进口酒入关、仓储、流通、消费等全过程溯源管理;推进国家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及葡萄酒检测中心等进口酒类质量等级检验检测机构筹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假洋酒鉴定的问题。

  五是监管制度的顶层设计。研究推进电子随附单,强化随附单溯源的日常监管;会同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研究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回收处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酒类流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全文共20条,4000字。可以归纳为以下重点内容:

  一条主线 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主线。

  两个承诺 真品售酒、实价售酒。

  三项原则 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主导、强化技术支撑。

  四个重点 以调整结构、规范管理、提升质量、改善环境为重点,着力推进连锁化、专业化、信息化经营。

  五项目标 质量明显优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流通环境明显改善、人才素质明显优化五个方面发展目标。

  六项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标准、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保障、发挥协会作用、加强人才建设等6个方面提供保障。

  十二项主要任务 从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方面,提出12项主要任务。其中,促进行业发展包括创新酒类流通体系、建设酒类流通平台、调整优化行业结构、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扩大行业对外开放、弘扬酒类传统文化等6项任务;加强行业管理包括完善溯源管理体系、加强行业监测统计、构建行业诚信体系、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等4项任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包括推进酒类适度包装、倡导酒类健康消费等2项任务。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编辑:宫华明
相关新闻
  • 暂无数据。。。
总排行
月排行

—— 融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