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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保护伞”为谁撑起?
来源:  2015-12-21 09:34 作者:
《“封杀”之谜》系列报道之二:“保护伞”为谁撑起?
 
     日前,有业内人士在新浪微博爆料,称“山东曹县政府与碧波酒厂运用五大杀招封杀外地酒。”为探其究竟,《华夏酒报》记者赶到山东曹县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采访中,曹县当地经销商纷纷表示,曹县有关部门“封杀”外地酒,确有此事。而曹县外宣办则认为,当地政府只是提倡喝当地酒,并未“封杀”外地酒。
 
裁判员还是运动员?
 
     看了7月17日《华夏酒报》刊登的《“封杀”之谜》系列报道之一《曹县“封杀”外地酒?》后,山东碧波酒业焦姓工作人员专门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说:“目前,曹县酒类市场上外地酒占多数,故不能称之为‘封杀’,若是‘封杀’,就不会有外地酒存在。”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为此,记者致电曹县当地酒类经销商牛经理,询问目前曹县酒类市场情况。牛经理向《华夏酒报》记者表示:“曹县有关部门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利用行政权力干涉市场,操纵市场,设置市场障碍,靠强制的手段来扶持碧波酒,扰乱了我们正常的运营规划,损害了经销商的既得利益。这种行为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机制,限制了外地酒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我们又不能不经销碧波酒,如果反其道而行之,自然要受到“白酒办”的查处。”
 
     “没有规避的方法么?”记者问。
 
     牛经理欲言又止,只是淡淡回答说:“目前还没有。”
 
     “通过什么渠道,能看到白酒办关于整顿酒类市场的那份‘报告’?报告中是否提到,通过什么举措‘整顿’市场?”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追问。
     “报告只是内部传阅,现在我们也很难搞到。但报告里面明确指出,相关部门成立‘十个战役指挥部’,要全力以赴打好食品安全这一场‘战役’。其实,围绕食品安全的攻坚战,其中99%的内容都是针对白酒市场整顿。”牛经理回答。
 
     牛经理说:“对于碧波酒业来说,这不是好事。依仗政府力量来销售碧波酒,对企业发展极为不利。”
 
     荷泽一家酒类生产企业的孙经理对碧波酒业的未来发展,说出了自己的担忧:“以后,碧波酒业怎样与外地强势企业相抗衡?它的这种需求市场是当地政府利用行政干预的力量创造的,企业的效益不是靠正常竞争和优化管理取得的。这样一来,除非这个企业永远不想走出去,甘心做一个地方小品牌。”
 
     “即使如此,地方酒企还要考虑外地强势品牌进入后,如何应对?除非地方保护永远存在。”孙经理说,但是这种地方保护显然不会长久的。
 
     经济学家董辅礽在接受采访时说,各级地方政府利用它的行政权力对本地区的企业实行一种保护,这种保护的目的似乎是为了发展本地区的经济,增加本地区的就业,增加本地区的财政税收。从短期来看,或许地方政府能够从被保护的企业那里,分得利益的一杯羹。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会破坏当地经济长远发展的基础。因为,这种保护实际上是在保护落后、破坏创新。就是害怕自己的企业没有竞争力,竞争不过别人,这种保护落后的结果就是使得当地的企业丧失了本应具备的市场竞争能力。
 
     牛经理从事酒业销售工作多年,对于国家下发的法律条文也很熟悉。“虽然国务院2001年就下发了《关于禁止地方封锁的通知》,但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依然严重,并已向隐形、软性过渡,一些地方的工商、质检、食品卫生等部门对进入本地的外地产品超严执法。”
 
     “目前这段时间主要是查随附单,县里设有‘财贸办公室’,他不卖给你随附单,你要去买,他们说没有,找到朋友呢,则是‘还有一点’拿走吧。”
     “流通渠道没有随附单肯定不行,所以白酒办查你就有了正当理由。”
 
     牛经理坦言,接受采访压力很大。“这种人为分割市场,阻碍经济资源的正常流动,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地方保护我觉得有两种形式。”牛经理说,“经济发达的地区往往会采取措施巩固本地已经获取的经济利益,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保全自己,也会采用一些方法保护本地方利益,曹县这种方式就属于后一种。”
 
     孙经理说:“目前,对地方官员的业绩考量仍依附于以‘经济指标’衡量‘政绩’,司法的监督又不到位。这样,不仅体现在价值层面,而且是在制度层面产生了滋生地方保护主义的土壤和温床。政府部门要推动地方经济的增长,这是好事儿,但不能越俎代庖。如今,曹县有关部门既充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样的尴尬角色,不但损害了政府形象,而且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难以更好地行使监督和管理职能。”
 
地方保护“保护”了谁?
 
     “地方保护,显示了地方权力部门对本地酒厂的特殊‘照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对《华夏酒报》记者说,有此“护身符”,当地酒厂就能以无形之手将外地酒逐出当地的市场。
 
     “就理论而言,地方保护主义是地方政府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地方政府利用稀缺资源性实现的‘利己’行为。它的产生既有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体制惯性的作用,当然与法律有漏洞、法律、法规间的衔接不够有关。”该法律专家表示。
 
     一位接近当地主管部门人士表示:“现行的干部考核机制强调‘政绩’,而以经济指标衡量政绩似乎已经成为惯例,由于经济利益的原因,地方为了发展经济、显示政绩,往往置国家法律和法规于不顾,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再者,在当前立法透明度还不够,公众参与渠道比较有限,公众参与的程度比较低的情况下,作为资源分配优势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强势利益代表方在参与立法和意见表达方面占据优势,其话语权比基层群体和社会公众要重,对立法的影响更强。这样一来,极易导致“有利的大家争着管,不利的大家推一边”的结果。
     记者致电当地一家贵州品牌酒类经销商,该经销商说,“当地‘白酒办’对本地酒的有奖促销活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对外地酒的有奖促销活动则严惩不贷。我们也是无可奈何。”
 
     “你如何看待这种地方保护的?”
 
     “卖外地酒,不能为当地财政做更大贡献,原因就这样简单。”
 
     当记者提出见面采访时,该经销商拒绝了采访的要求,称自己已经不做酒了,改做混凝土了。
 
     经济学家樊钢在接受采访时说,地方保护主义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它没有受到什么惩罚。很难想像一个内部都相互割裂、封闭的市场,能在中国这样一个全新的游戏规则之下运转良好。到那时,对于保护伞下的行业或企业来说,保得了一时,保不了一世,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成为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要打破地区封锁发展品牌,企业自身的努力自然必不可少。”孙经理认为,要想彻底破除地方保护行为,广大消费者也要“主动”出击。企业、经销商应该联合起来,寻求相关的法律援助,携手抵制地方保护行为。
 
     地方保护主义在我国由来已久。从历史角度看,中国是典型的封闭型诸侯经济和农业经济,本来就缺乏市场经济的先天基础。到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计划经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合理配置完全依赖人为安排,缺少自发动力,从而形成自力更生的“小而全”型经济模式。到了改革开放后,由于市场利益驱动而地方行政权力扩大,导致借用行政力量保护地方权益的现象日益突出。
 
     有专家甚至提醒说,当前国内市场统一问题,比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更显得迫切。中国已经入世多年,但还有很多企业仍然滞留在区域竞争的阶段。 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中国的对内开放程度要远小于对外开放的程度。这不仅是一个合逻辑的理论推演结果,而且是一个被多年实践经验和教训证明了的事实。也有专家认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它必然具有合理性,面对地方保护主义愈演愈烈的现实,我们所要做的是:剖析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寻找有效的解决机制,克服和防止这种现象的蔓延和发展。如果国内都没有形成真正的、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何谈在国际上拥有“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而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一,就是拥有遵循游戏规则的“大市场”。
 
  毫无疑问,地方保护主义是阻碍和干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障碍,有效地打击和清除地方保护主义是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开放、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由此可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要标本兼治,而要从根本上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则必须从端正政府行为、转化政府职能入手。弱化地方政府作为经济利益主体的角色,真正让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反过来进一步强化政府作为企业和市场服务角色的职能。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相关链接:
 
《“封杀”之谜》系列报道之一 曹县“封杀”外地酒?
/html/201207/18/201207181116271370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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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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