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馆子带酒水 可对开瓶费说不
巴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清理“禁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要求餐饮店统一悬挂相应消费提示牌
消费者说:有工商部门撑腰,我们现在吃饭可以名正言顺地自带酒水进店了。
餐饮店说:悬挂在店内的“工商消费提示牌”让自己的营业额减少了10%~20%。
工商部门:悬挂“提示牌”是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将约谈拒不整改的经营业主。
“禁止自带酒水”、收取“消毒餐具费”、收取“开瓶服务费”等项目,一直是餐饮行业中不成文的“特规”。从今年10月起,巴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共清理江北片区餐饮店自挂的“禁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告示60幅。取而代之的是工商部门统一要求悬挂在吧台醒目位置上的“工商消费提示牌”。提示牌明确规定,“强行收取消毒餐具费、开瓶服务费、禁止自带酒水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该提示牌一挂,消费者叫好,部分餐饮店却表示营业额减少10%~20%,部分餐饮店甚至表示坚决不挂提示牌。
现场目击:
收开瓶费“可拒提示”很醒目
巴中市江北片区是中高低档餐饮店的密集区。据巴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摸底调查,江北片区从事餐饮行业的经营户共有435户,其中餐饮企业24户,个体工商户411户。其中从事汤锅、火锅系列达到109户,中档规模以上中餐店127户,其他小吃、快餐店199户。
前晚7时许,记者对江北片区江北大道的餐饮店逐一走访后发现,先前放置在餐饮店门口显要位置的“谢(拒)绝自带酒水”等内容的“温馨提示牌”已悄然消失了。在餐饮店吧台上方,新悬挂的一个长方形的绿色提示牌非常醒目,这个提示牌长约70厘米、宽50厘米。上半部分为绿底白字加红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示你:强行收取消毒餐具费、开瓶服务费、禁止自带酒水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请你拨打电话12315”,制作单位为“巴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
“这个提示牌是工商部门喊悬挂的,而且是必须悬挂。”一家餐饮店老板说,提示牌由广告公司统一制作,费用由餐饮店自负。在巴中江北一家大型餐饮店,类似的提示牌在吧台处悬挂了2个。不少就餐的客人在买单时,抬头就会看到。很多客人询问老板,“我们现在就可以带酒进来了哟”。
消费者说:
可名正言顺带酒水进店消费
“工商部门真是为消费者做了一件大好事。有工商部门撑腰,我们现在吃饭可以名正言顺地自带酒水进店消费了。”前晚,在巴中江北一家餐饮店吃饭的刘磊连称感到很惊喜:其实餐馆的菜钱不贵,贵就贵在酒水。超市里一瓶价值30多元的白酒,到了餐馆就“摇身”涨到60元。如果自带酒水,服务员要收开瓶费不说,还没有好脸色看。
巴中市民张利说,现在去一些餐厅吃饭,自己带点超市的酒或饮料,就跟做贼差不多,还遮遮掩掩。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凭什么餐厅就要把高价的酒水硬卖给消费者?“这种霸王条款,早就该取缔了。”张利说,他每次一进餐厅,刚点完菜品,服务员就反复问:喝啥子酒。很明显,餐饮店大力推销给客人的是酒水呀。
“我有一次请客,服务员随即摆上包装好了的消毒餐具,当我结账时发现,账单上多了一笔餐具费,虽然仅8元钱,但是心里很不快。“市民刘敏说,他认为这不是几元钱的事,到餐馆吃饭,餐馆有义务免费为消费者提供餐具,为何要领收餐具费,明摆着是餐馆老板想从中牟利。
前晚7时许,在江北5家餐饮店,有部分客人自带白酒进店消费。“看嘛,工商局都把牌子挂起的,可以自带酒水。”走近江北一家大型火锅店,消费者王猛指着吧台上的牌子称,以前进店带酒水都是藏在手提袋里,生怕被服务员发现,现在可以大摇大摆地带进店啦,如果服务员要收开瓶费,他就要打12315。
“这对消费者来说,非常有利,也有利于餐饮企业的发展。”巴中中学教师刘星滨说,顾客酒水可自带了,不仅减轻了消费者的经济压力,到餐馆就餐的机会也越多,带动了餐饮业的发展,这对双方都有好处。
餐饮店说:
有的受影响有的没受影响
从前日至昨日,记者先后采访了巴中江北片区10余家餐饮店负责人。对工商消费提示牌进店,工商将“禁止自带酒水”定为违法行为的看法,餐饮店负责人有两种观点。部分餐饮店称对餐饮业有影响,部分餐饮店称无影响,有4家拒绝悬挂“工商消费提示牌”。
“餐饮店就靠酒水赚钱。自从‘工商消费提示牌进店’后,影响很大哟,很多消费者大大方方地带酒水进店,我们的营业额下降了20%左右。”一家餐馆的老板说。巴中“龚府名宴”老总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大部分高消费者都是自带酒水,他们也没有收取“开瓶费”。“‘工商消费提示牌’张贴在店内后,对生意没有什么影响。”一家餐饮店老板甚至表示,“悬挂‘工商消费提示牌’后,让顾客心里踏实,回头客更多,餐饮业的生意会更好。”
据了解,此次拒绝悬挂“工商消费提示牌”的餐饮店有4家,其中三星级饭店2家,一家火锅店、一家羊肉汤锅店。“顾客自带酒水,我们会收取50~80元的服务费。就餐之前,服务员会提醒两次,不存在强行收取服务费。”巴中三星级酒店———恒丰饭店餐饮部冯经理称,在吧台悬挂提示牌影响美观,不符合星级酒店的规定。
巴中市餐饮协会一位负责人称,将“工商消费提示牌”挂在店内醒目处不妥当,这难道不是明显在鼓励消费者自带酒水?“既然消费者可自带酒水消费了,那么餐饮企业就只提供菜品了。能否让消费者自带杯具?”该餐饮协会负责人称,工商部门的这次行动也从另一方面提醒餐饮企业,要适当调整酒水的价格。
“‘工商消费提示牌’悬挂在店内是为了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根本不存在鼓励消费者自带酒水。”巴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费秘书科负责人何健称,餐饮企业为顾客提供杯具是他们的义务。
工商部门:
将约谈拒不整改的经营业主
巴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在公开的宣传单上将此举称为“开展餐饮行业‘霸王条款’治理行动。”“通过摸底调查,80%以上的经营业主均在其经营场所贴有‘谢(拒)绝自带酒水’、‘自带酒水加收20%的服务费’、‘最低消费’等违法违规提示语向消费者告示,并强制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其价格为1~2元/套(实际价格仅为0.6元/套),有的经营业主对消费者自带酒水消费的拒不提供餐饮消费发票,餐厅销售酒水均高出市场价格30%~50%以上。”巴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引起消费纠纷逐年呈上升的现象,该局成立了“餐饮行业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制定并下发了《餐饮行业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计划分步骤狠抓落实。
据了解,巴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打击‘霸王条款’治理行动从11月份开始行动。“11月20日左右,我们第一次在16家大型餐饮店悬挂了工商消费提示牌,截至12月8日悬挂了420家。目前,仅有4家没有悬挂。”何健称,此次整治他们专门制定“三禁止”规定:禁止收取一次性餐具费;禁止强行收取开瓶费,要求餐饮业主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行为,消费者是否需要餐饮服务人员开瓶以及开瓶费用多少,由双方协商决定,餐饮业主不得自定标准单方强行收取开瓶费;禁止餐饮业主设置最低消费“门槛”。
何健说,截至目前,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16份,成功制止餐饮行业霸王条款132起。“‘工商消费提示牌’必须悬挂。”何健称,下一步将建立行政约谈机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以及依然行使“潜规则”的经营业主,对其进行行政约谈,责令现场整改和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