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酒类流通市场规模庞大,酒类品种丰富,市场竞争激烈,形成了开放性、多元化的市场格局。在这样的情况下,酒类商品流通质量对保证整个酒类消费市场的安全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日前,《华夏酒报》记者专访了黑龙江省酒类管理办公室主任、黑龙江省酒类流通协会会长王永桓。
让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从事酒类管理工作必须绷紧神经,我相信其他省份的酒类管理工作者也会有这样的体会。酒类是一种特殊的食品,假冒伪劣酒品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食品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远大于其他食品,不能等到出了问题才重视。”王永桓向《华夏酒报》记者说。
王永桓表示,“这几年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大多数食品的问题往往是由小积大的。但是,酒不一样,一点甲醇就可以致命,一点点问题就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而且酒的问题往往在喜庆的气氛中发生,这样造成的影响就更恶劣了。”
“酒类监管部门的职责就是维护酒类市场秩序,让消费者能喝上放心酒。”王永桓认为,现在市场上还有很多以次充好的酒类产品,酒类监管部门做的不能是出事之后的亡羊补牢、救援安抚,更重要的是在源头上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最终让消费者钱花得舒心,酒喝得放心。
目前,黑龙江省已有62家“放心酒示范店”。这种“放心酒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实际上就是要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通过合法销售渠道购买酒类商品,从而引导其他零售企业向示范店看齐,让更多的酒类零售店加入到“放心酒示范店”的行列中,最终达到净化酒类市场的目的。
而“放心酒示范店”活动是黑龙江省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其中一个环节,“放心酒示范店”的荣誉称号,就是要在酒类经营企业中树立起好的榜样,让这些“示范店”起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的酒类经营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热情服务,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安全可靠的买酒场所,从而让消费者真正喝上放心酒。
黑龙江省酒类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永桓
监管与服务并重
“在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政策高压下,酒类监管一时都不可松懈,作为酒类管理部门要突出服务,在管理与服务中,有管理有服务。创新监管模式,正确理清监管与服务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关键。”王永桓向《华夏酒报》记者表示。
当问及如何看待监管与服务时,王永桓解释说,从监管的目的来看,监管就是通过行政执法、市场准入和履行综合管理职能,从而加大力度整治酒类流通秩序,促进行业整体升级,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酒类流通管理需要监管与服务并重。
“这是一种无形的服务,而每年都要举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行的‘放心酒示范店’从业人员培训班,则是有针对性、点对点的服务。”
可以说,监管的手段就是服务的手段。但是,除了通过监管手段为企业、为行业服务,酒类管理部门还应从另外一些角度出发,做好行业和企业的服务工作。
当前酒类行业营销手段落后、竞争模式单一、人才匮乏。王永桓向《华夏酒报》表示:“利用这个平台,帮助企业大力开展营销知识培训、人才培训,提高酒类经营队伍整体素质和竞争水平,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不管采取哪些服务形式,各级酒类管理部门在担负着酒类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外,还要肩负着推动酒类商业升级变革的任务,通过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手段,促进我国酒类市场向持续、健康、和谐、繁荣的方向发展”。
立法势在必行
“企业每天都在打假,但面对不断出现的假酒,仍然无可奈何。”王永桓说,由于造假规模越来越大,造假网络日益健全,多年来各知名企业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进行打假,可是假酒却依然大行其道,打而不绝。
“当前我国酒类监管,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立法问题。”目前全国还没有酒类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只是在《食品安全法》中将酒类质量安全问题纳入了食品安全范畴。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强制力度不够,使得酒类市场监管存在盲点。
“实质上,最根本的还是法律问题。”王永桓表示,“我们现在缺乏相应的法律和专门的机构,对酒业的生产和销售进行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分散管理、多头管理增加了企业负担,却管不了假冒伪劣,国家需要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酒类管理,改变目前多头管理但谁也管不好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