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刹住公款吃喝风,信阳市纪委制定了《公务接待费限额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在该市范围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只能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而娱乐休闲场所消费票据不得入账报销。
从地方保护与经济利益的角度讲,地方政府支持本地产业,倡导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增加当地企业利润、税收,并非不能理解。但是倡导归倡导,不能以规定的形式强制摊派。从市场的角度看,抽什么烟、喝什么酒、吃什么菜,是市场的事,不是政府该管的事情。每个消费者与接待单位自会根据品牌喜好与实际财力做出选择。政府希望提高本地烟酒的市场占有率,获取最大利润、税收,关键应该在提高产品品质与服务质量、打开市场上下功夫,而不是在制造垄断、干预市场上动脑筋。政府刻意制造地方垄断政策,打压其他烟酒产品的市场空间,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市场选择权,而且涉嫌不正当竞争。
当然,我们可以看到,被强制要求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的是政府机关。他们是特殊的消费者,吸烟喝酒都不用个人掏腰包,而是公款买单。而且,从权力利益关系的角度考虑,政府部门即使明知如此地方保护主义规定不合理,他们也不敢轻易说“不”,政府强推本地烟酒不会遇到太大的阻力。但是政府强推本地烟酒实质是一种权力摊派。
更重要的是,“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还会误导消费者与社会风气,甚至会演变成社会潜规则。众所周知,公务接待节约支出是树立政府形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国家机关禁烟、禁酒,遏制吃喝腐败已是大势所趋。笔者担心的是,“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在为地方创造财源的同时,也会误导吃喝腐败风气。如果说以前干部公款吃喝还套有法纪“紧箍咒”,有所顾忌的话,现在有了“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的尚方宝剑,公款吃喝报销根本不在话下。
因此,以治理公款吃喝的名义强制消费“河南烟、本地酒、信阳菜”实际上有可能伤害政府公信。遏制政府不依法行政的权力惯性,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编辑: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