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新闻网

华夏酒报官方网站

官方
微信
官方
微博
首页 > 深度 > 关注 > 正文
《食品安全法》落实存在五大问题
来源:  2015-12-21 09:14 作者:




  编者按

  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当年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报告了检查工作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还就相关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建议。


  问题1:食品安全标准数量少指标粗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数量少、时间早、指标粗,有些指标缺少风险评估依据,标准之间存在交叉、重复甚至矛盾。”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说,“解决标准缺乏和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不统一、不衔接问题,建立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仍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长期任务。”
  此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基础薄弱,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与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与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实施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还有较大差距。   

  执法检查组建议

  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建设,明确标准制定和整合工作的目标和进度,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健全可靠的技术依据,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

  同时建议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及时调整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既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符合我国实际,又能满足国际贸易的需要。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风险监测网络,加快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有能力的地区建立风险评估分中心,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充分发挥风险监测评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指导作用。

  问题2: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到位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改革仍尚未到位。2月24日,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积极调整职能和分工,明确卫生、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努力探索适应新体制的工作机制,确保新旧工作体制的平稳过渡和各监管环节的有效衔接。

  国务院依法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并明确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正在积极推进改革,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统一有效的领导。

  “但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路甬祥指出,目前省级机构改革正在进行,监管职能调整没有完成,大多数市、县级体制改革还未启动。有的机构职能调整后,相应的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未健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给法律执行造成一定困难。餐饮服务环节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后,各地的监管队伍整合工作进展不平衡。

  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机制也还不健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的工作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同时,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有待细化,如有的地方反映,在豆芽生产、生猪收购运输、超市现做现卖、餐具集中消毒、食品仓储和运输等问题上,存在管理部门不明确或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

  除此之外,监管技术能力不足和检验资源重复配置、利用效率低的问题也同时存在。

  执法检查组建议

  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确保监管的整体效果;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针对实际工作中反映比较集中的监管空白和交叉问题,抓紧细化监管部门和责任,并健全处理这类问题的工作机制;国务院要对各部门之间的检验能力建设统一部署,加强规划,适当整合,科学配置,提倡资源信息共用共享,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等。

  问题3:地方经费投入不足较突出

  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在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时发现,地方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

  路甬祥指出,虽然《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买样费和检验费由同级财政列支,国务院也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各项制度予以经费保障,但是中西部和其他困难地区财政经费到位率很低,缺口很大,直接导致监督抽检范围缩小、频率下降、批次减少,影响了执法的效果,也容易埋下食品安全隐患。

  执法检查组建议

  国务院督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国务院对各级人民政府实施食品安全法所需经费要通盘考虑,区别各地区情况,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转移支付,或在设备购置等方面予以照顾。

  路甬祥强调,当前尤其需要加大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预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力度。


  问题4:群众举报渠道不够通畅

  路甬祥指出,检查发现,当前《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深度、广度还不够,一些方面还流于形式,缺乏长远的目标和规划,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了解食品安全信息、举报违法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渠道还不够畅通,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既需要进一步发挥好作用,也需要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执法检查组建议

  国务院有关法律实施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专门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五年纲要,明确宣传目标和措施。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普及工作,将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着力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二要把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级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效果。三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提高公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问题5:食品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

  路甬祥指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

  检查发现,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还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索证索票方面的制度。

  食品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在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和引导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与发展食品产业的关系。

  执法检查组建议

  
各级政府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和鼓励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按照良好生产规范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要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建议国务院将食品产业作为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战略的重点之一,制定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大力促进食品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在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方面积累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和扶持一批食品龙头企业,切实解决中小食品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守信褒扬、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编辑:王玉秋
相关新闻
  • 暂无数据。。。
总排行
月排行

—— 融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