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引用文章表态:消费税不应成为白酒涨价理由。但业内人士认为——
7日,国家税务总局终于打破沉默,引文称“重核计税价格不应成为白酒涨价理由”,给了称“因白酒消费税调整而涨价”的一些白酒企业一耳光。
从传出白酒消费税将调整,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再到8月1日实施政策,其间白酒将涨价的说法不断被经销商、零售商、白酒厂家强化。
到底重核计税价格是否是白酒涨价的借口,业内也表示,虽然国家税务总局称此次调整不应该成为白酒企业提价的理由,但是从目前定价机制上来看,白酒属于市场定价的产品,企业具有完全的定价自主权,所以很难阻挡白酒企业不把需要增加的缴税支出转嫁给消费者。
算账:调整使企业税收付出增加
一直以来,我国白酒消费税包括20%的从价税和0.5元/公斤的从量税。国家税务总局从8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对计税价格偏低的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调整针对的是税基计算方式而非税率。
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低于70%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以茅台为例,按照原办法计算,茅台一般以每瓶13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自设的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439元出售给各级分销商,分销商出售价格一般在500元以上。但按照130元“出厂价”20%从价税率计算,需缴纳的消费税仅为26元。按照新出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即便按照销售公司价格的60%来作为最低计税价格,439元的茅台销售价格也就263.4元,消费税则为263.4元的20%,上缴消费税额则约为52.7元。
财税:重核消费税不应成涨价理由
7月30日晚,沱牌曲酒[18.06 -1.74%]率先对旗下高端产品“舍得”提价最高10%。随后,又有酒厂暗示将要提价。记者统计发现,涨价的理由大多归咎到“白酒消费税调整”,消费者转而将关注度再次转移至政府部门。
白酒企业“因税调整”的言辞甚嚣尘上,国家相关部门终于打破沉默。7日,一则新闻出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上,“财税部门权威人士明确表示,重核计税价格不应成为白酒涨价理由。”这位权威人士表示,“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白酒产品计税价格偏低的情况十分普遍,在市场上,某些品牌白酒的售价高达数百元,而其最低计税价格却不足100元。这种计税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正是税务部门此次需要重新核定并加以调整的。”
是“因税调整”还是“借税调整”?税管部门这一表态等于对涨价白酒企业提价理由进行了严厉的驳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