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的两纸公文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一是下发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二是下发通知,加强堵漏增收工作,确保全年税收目标的完成。
与此同时,市场上白酒却出现了价格上涨的势头,在此预期的刺激下,部分居民购买高档酒的热情增加,不少人把这一现象与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措施画上了等号。在今年我国财政收入紧张的背景下,我国税收政策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各方的神经。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部分白酒价格的上涨?我国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与缓解今年财政收支紧张局面,用以实现预算中财政收入的增长目标有何联系?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白景明。
记者:近来市场上部分白酒纷纷涨价,有人认为这与日前税务总局出台的白酒消费税调整方案有一定的关系,您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白景明:白酒消费税的调整是征收管理制度的完善,没有对消费税税制本身进行调整。市场上出现的白酒价格上涨,与这一政策没有直接的关系。《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核定。这是一个税基的确认,与价格没有直接的联系。
谈到我国物价的上涨,不能习惯地归结于税收。企业调价可以说是一种天然的冲动,只要市场有需求,企业就想提价,因为价格上升企业就会赚取更多的利润。这是由企业的逐利性决定的。白酒本身价格变化空间大,需求弹性大,特别是名牌高档酒需求大,供给量和需求存在差距,在白酒消费税未做出调整之前,白酒价格就一直在上涨。白酒涨价是一种市场行为,是由市场供需变化决定的。
当然,白酒价格上涨了,客观上会带来我国税收的增加。一般来讲,税收收入是税率乘以价格,价格上升了,税收自然增加;如果价格没变,税率提高了,税收也会增加。但是,价格的上涨不取决于国家,我国白酒的价格是放开的,是由市场决定的,国家并不干预,价格涨跌是一种正常现象。
记者: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反避税等税收征管工作,您是如何看待呢?
白景明:企业难免出现避税的想法,但是企业是否避税需要充分的调查取证,不能随意对哪个企业下结论。相关文件提到反避税,是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税收征管方式的完善。这种征管方式的完善,在任何时期都可能采取。随着形势的变化,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完善税收征管,这是一个永恒的任务。
记者:此前我国上调了烟草税,这与我国的结构性减税有冲突吗?我国确定了下半年宏观调控措施的基调,将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结构性减税是其重要的一个内容,同时我国也面临增收节支,实现今年财政预算目标的重任,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
白景明:我们要理解增收节支的含义。增收节支是我国长期坚持的理财方针,增收节支的本意是指保持财政收入的正常增长,不给纳税人造成超额负担,合理的税收保持正常增长就需要税收征管的完善以及税制的改革。增收是为了保支出,把钱用在公众希望用的领域,保证国家政权的正常运转。为此相应地就要节支,一是不要把钱花在不应该花的地方;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结构性减税,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针对性的减税。比如契税、增值税转型、证券交易印花税,这些减税措施,主要是针对性地刺激与国民经济发展有关的领域。比如,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从3%下调到1%,是刺激房地产的发展。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暂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是为了刺激汽车行业的发展。2009年1月1日实行增值税转型,是为了刺激固定资产投资,配合国家整体的宏观经济政策。对于烟酒,我国没有必要刺激烟酒的大力发展,所以并没有对烟酒减税,反而对烟草还进行控制,因此对烟草税收不减反增。结构性减税不要理解为整体的减税。
二是结构性减税,也可能有增有减。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有保有压,税收也是如此。我国加入了控烟公约,就要控制烟草,税收是其中一个手段。在我国目前的结构减税中,减税是目前的主流,减的多增的少。关税也是如此,有降有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