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全国人民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的当下,3月23日至24日,发生在湖北五峰县的散装白酒致死人命事件,再次将酒类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特别是散装酒的流通管理问题推到了前台。
近年来,散装酒致死致残事件一直不断,从1998年的山西朔州毒酒案,到2004年的广州散装酒中毒事件,每一次都用生命的代价敲响了散装酒的质量安全和流通管理的警钟。然而,警鸣声划过后,类似的惨痛事件却会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上演着。
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为什么?作为致命杀手的散装酒到底还有没有流通的必要?对于散装酒的生产流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监管措施才能真正确保其质量安全?目前的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酒类管理办法》对于散装酒的监管有着什么样的作用?还存在哪些监管漏洞和不足?欢迎业内外各界人士就此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规范散装酒的生产流通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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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