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决定从2012年3月开始,在全区开展1个月的流通环节白酒和葡萄酒等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酒类经营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为重点内容,严查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针对消费者消费相对集中的品牌和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问题,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各级工商机关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督促酒类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查验制度,对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产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严厉打击规模性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同时,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和各类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