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条法司发布通知称,为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相关联发部门同意,决定对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其中包括:
废止《商务部关于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商运发〔2006〕102号),废止理由为《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废止,不再据此开展酒类流通备案工作;
废止《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6〕611号),废止理由为《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废止,不再据此开展酒类流通备案工作。